既非同路人,何必苦强求。

当我19岁那年真的明白了人与人确实是不一样的……

19岁那年喝了人生中最醉的一次酒,我很敬重的朋友总会告诉我说多看多学,可我真的既看不懂却又学不会,他那种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能力着实让我惊为天人。

虽然最后让我付出了断眉一条的代价,可是总归让我学到了有时候我们确实不同。有些事确实是你学不来的,你没法他们一样谈笑风声,你没发和某个刚刚认识甚至连名字都叫不上来的人称兄道弟。

我打下这篇文章的时候,他们在旁边谈笑风声烟不离手而我却一个人缩在角落,无聊的码字,他们说的话题我一个听不懂,总感觉离我所处的世界相去甚远。

酒,为狂药,一醉,解千愁,一醉,排万难。

我的朋友总想在酒桌上教我些社会道理,可是事实上,我从未认真听过,相比这些社会道理还是锅子里泛白的羊肉对我更有吸引力,我本就是一个不胜酒力的人,也就四到五瓶的量,同时我又是一个没啥主见的人,看到有人喝酒我就非要陪着一起,最后每次我都是死的最惨的一个。

虽然如此,我却并不讨厌喝酒,相比于酒本身我更在乎喝酒的人,三两朋友,酒或烈或淡,菜或繁或简,只要是好友相伴喝多少都无所谓,哪怕喝到陪你一起抱着电线杆子吐我也心甘情愿。

所以说,我虽然身边的朋友都有一种可以和任何人谈笑风生八面玲珑的能力,可我却不能,我拎不清个中关系如何,也分不清他们到底是私交甚好,或是点头之交面子给足。我不知道自己无意之间的那句话是否就冒犯到了哪位“大哥”。

“不说话,总是没错的。”这是我的朋友教给我的,言多必失分不清桌上的关系辈分时不要说话,先看其他人怎么说。

这篇文章写到这的时候,他们终于有了要散场的意思,看下时间已经凌晨四点了,身旁的某位大哥开始数落我,喝酒了脑子不清醒,只能明白个大概,好像在数落我为什么一直在玩手机。

走出了菜馆的门口,康虹路显得有点寂寥,三三两两的灯光,成排停放的汽车,还有略带寒冷的秋风。我扯了扯衣服 ,冷风让我清醒了一下,家就在菜馆对面,很近。

可我晃晃悠悠的走了好半天才到,我的朋友还在楼下和另一个人谈点什么,给他留着门就好。

很困,胃很难受,说给自己听的。

好好睡,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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