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青少年见义勇为的事例屡见报端,但由于青少年受年龄的限制,能力不足,因此最终往往成为悲剧,让人既为之感动,又让人伤痛不已。
我身边就有这样的事例。
记得是在2017年,我校的一名毕业生,才17岁,本来完全可以考入高中的,但美好的生命就在暑假终止了。那天,他和几个玩伴正在坑塘边玩耍,突然听到有人呼救,几个人赶紧跑过去,问清孩子落水位置,这名学生立即钻过防护栏,不顾一切跳入坑塘抢救落水儿童,但由于坑塘太深,造成他和落水儿童双双溺水身亡。
在同村人的眼里,他从小就是孝顺懂事的孩子,父母常年在外打工,所以他每次学校放假,都会把家里上上下下打扫一遍,帮忙洗衣服做饭,在老师同学眼里,他是个聪明的孩子,成绩优秀,团结同学,深受老师同学的喜爱。大家在听到噩耗后,都感觉非常地悲痛和惋惜。
仔细回顾他救人的过程,这个孩子心是好的,但未免太鲁莽了,因为他本身就不会游泳,再加上坑塘本身就三米多深,是非常危险的,孩子没有充分地认识到事情的危险性,因而导致了悲剧的发生。
如果我们设想一下,如果这名同学不是这样的急躁,而是等待同伴的到来,大家一起携手救助,或者寻求周围成年人的帮助,或者借助一些工具的力量,比如绳索、木棍等,情况是不是要好些?
可能有的人会反对,说时间紧急等,但无论如何,总不至于让两个花季少年同时丧命吧?
还有的人会说,如果把人救上来,两个人都安全呢,即便这样,我们也不能忽略三个事实,一是孩子未成年,二是坑塘深,三是救人的孩子本身就不会游泳,即便有这样的个例,也不能证明什么。
每年,类似以上事例都会发生很多起,孩子自己成了”英雄“,但带给整个家庭的是无尽的悲伤,这代价未免也太大了。
对此,笔者有以下几点建议:
1、见义勇为的精神值得提倡,但也要尊重客观规律,毕竟中小学生是弱者,他们不像成年人一样能冷静地处置一些突发情况,因此,对于他们来说,当出现紧急情况时,首先应该考虑的是“自保”而不是“救人”,这种“自我保护”并不是自私,而是基于客观现实做出的正确抉择,近几年中小学生由于贸然救人而丧失生命的事例难道还不惨痛吗?
2、在面对突发情况时,中小学生要学会“见义智为”,要随机应变,灵活应对。如看到歹徒行凶时,可以拨打110报警或寻求成年人的协助,这样,就可以有效保证自身的人身安全,同时不至于使事态恶化或者失控,切不可不顾当时现实情况,贸然采取一些行动,以致对自身造成伤害。
3、学校要对学生进行正确的教育。学校要利用讲座、黑板报、主题班会等形式,告知学生一些基本的安全常识,让学生心中有数,让他们明白“见义智为”比“见义勇为”更可取。例如,当看到歹徒行凶时,打个电话的效果可能比直接上去帮忙的效果要好很多。
总之,见义勇为者理应受到大家的尊重和赞扬,因为他们能够为维护别人的利益而不顾个人安危,但作为学生,“勇为"并不等同于”蛮干“,要有智慧地为,要有策略地干,如此,才能既有所作为,又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读者朋友们,对于青少年”见义勇为“行为,您又是怎样看的呢?您觉得这种行为应该鼓励吗?欢迎留言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