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岁的时候喜欢一个少年,为他的干净、帅气着迷。
少年喜欢打篮球,于是总是精心挑一身好看的连衣裙假装路过篮球场;
少年爱看书,于是梳着好看的马尾假装不经意的邂逅在图书馆;
少年喜欢去咖啡厅,于是足足花了一整个早上化了精致的妆容去“赴约”………
纠结穿哪套裙子,紫色温柔一点,白色优雅一些;
纠结梳马尾还是披着头发,马尾清爽一点,披头发女人一些;
再或是纠结涂哪个色号的口红,豆沙色自然一点,正红色气质一些
………
少年若是说道不喜欢粉色,那么柜子里的粉色裙子便再也不会拿出来了。
总想以最美的姿态去赴最喜欢的人的约。
可是不喜欢就是不喜欢,怎么倾国倾城都没用。
就像是海鲜,无论厨师做得多美味你也还是过敏。
后来遇到一个很平常的少年,他关注你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你无视他的存在,在他面前也丝毫不注意形象,总是素面朝天顶着一头乱糟糟的头发去赴约,脏了的白鞋子也不刷一刷,你丝毫不关心他对你的看法,在他面前胡吃海塞,妥妥像一个不修边幅的中年妇女。
所以当他说喜欢你时,你自己都惊讶了,你一如既往的不顾形象他也不离不弃。
今天他叫你出门时,你随便抓起脏衣篓的T恤,穿着拖鞋去赴约,瘫坐在椅子上和他聊天,上次吃火锅衣服上的油渍还清晰可见,你也熟视无睹。
回到家,洗手台前,听着流动的自来水,你的脑子里又浮现出十九岁时的那个少年,在操场紧张看着他的模样;在图书馆的窃喜和在咖啡厅的不知所措………
喜欢你的人喜欢你所有的模样,精致的,邋遢的,若是不喜欢,怎么打扮都是多此一举,
在喜欢你的人面前,打扮只是锦上添花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