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子不语,唱歌犬

前几天读了尾鱼的《七根凶简》,里面提到了《子不语》当中的一篇故事,叫做《唱歌犬》。

看了尾鱼的描述,我又去找了原文来读,看完之后心里久久不能平静。


《子不语》

故事讲的是:


许多年前,长沙市中有两艺人带着一只小狗于闹市中卖艺,这小狗会人语会唱曲儿。

十分独特。

某天县令路过,见到此景,心中生疑,遂将小狗带回去审讯。

问小狗,你是人是犬?

小狗说,我也不知自己是人是犬。

于是县令抓了艺人严刑拷打,后得知了一个惊人的真相,原来这小狗是用三岁小孩做成的!


唱歌犬(图源网络|侵删)

可怕的是,以人做犬,“此法十不得一活”!

由此说来,这两人不知害了多少小孩,才得了这一只会说话的“犬”!

这样狠毒,却只是为了,“若成一犬,便可获利终生”。

一个利字,把人变成了魔鬼。

故事的最后,县令将二人杖毙,恶人终得了恶果。

这样的结局是否大快人心?

并不是。

因为二人被杖毙之后,“犬亦饿毙”。


在未看到结尾时,我以为故事的走向会是坏人落网,“犬”得善终。

不曾想,那唱歌犬落了个更凄惨的下场——三岁小孩,活活饿死。

为民申冤的县太爷竟没有施以援手。

大概这就是人性冷漠吧。

县令会惩治恶人,只是因为他是县令,破案一桩,于他而言是大功一件。

他得到了自己想要的,那唱歌犬结局如何,当然不重要了。

或许有人会说,古人对猫犬一类家畜本就无多少仁爱之心,可案件已昭然,他到底是个人呐!

然而,围观之后,无人问津。

他在那人心冷漠处,孤零零的离开了。


《子不语》插图

古人有言,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可这些人为一个利字却是要他人死。

而此类事件,从古至今,从无绝断。

若食够果腹,衣能蔽体,人不流离失所,就已经能好好生活了,为何还要贪心不足罔顾他人性命?

我想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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