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读了尾鱼的《七根凶简》,里面提到了《子不语》当中的一篇故事,叫做《唱歌犬》。
看了尾鱼的描述,我又去找了原文来读,看完之后心里久久不能平静。
《子不语》
故事讲的是:
许多年前,长沙市中有两艺人带着一只小狗于闹市中卖艺,这小狗会人语会唱曲儿。
十分独特。
某天县令路过,见到此景,心中生疑,遂将小狗带回去审讯。
问小狗,你是人是犬?
小狗说,我也不知自己是人是犬。
于是县令抓了艺人严刑拷打,后得知了一个惊人的真相,原来这小狗是用三岁小孩做成的!
唱歌犬(图源网络|侵删)
可怕的是,以人做犬,“此法十不得一活”!
由此说来,这两人不知害了多少小孩,才得了这一只会说话的“犬”!
这样狠毒,却只是为了,“若成一犬,便可获利终生”。
一个利字,把人变成了魔鬼。
故事的最后,县令将二人杖毙,恶人终得了恶果。
这样的结局是否大快人心?
并不是。
因为二人被杖毙之后,“犬亦饿毙”。
在未看到结尾时,我以为故事的走向会是坏人落网,“犬”得善终。
不曾想,那唱歌犬落了个更凄惨的下场——三岁小孩,活活饿死。
为民申冤的县太爷竟没有施以援手。
大概这就是人性冷漠吧。
县令会惩治恶人,只是因为他是县令,破案一桩,于他而言是大功一件。
他得到了自己想要的,那唱歌犬结局如何,当然不重要了。
或许有人会说,古人对猫犬一类家畜本就无多少仁爱之心,可案件已昭然,他到底是个人呐!
然而,围观之后,无人问津。
他在那人心冷漠处,孤零零的离开了。
《子不语》插图
古人有言,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可这些人为一个利字却是要他人死。
而此类事件,从古至今,从无绝断。
若食够果腹,衣能蔽体,人不流离失所,就已经能好好生活了,为何还要贪心不足罔顾他人性命?
我想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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