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被善待过的人,最能识别善良”。这是《芳华》原著小说中的一句话。
在这部热销的小说中,善良到底是什么”这个看似简单的问题被重新提出来,在解析问题的过程中,人性被揭示得残破又露骨,这可怜又有些可悲。
人性本善和人性本恶这个在老子的年代就争执不下的问题,如今依然没有得到很好地解决。我无法评论对错,也不敢指责是非,只愿试图在书中寻得一些答案。
刘峰的一生是平凡的,平凡到不细想几乎记不清他的样貌,但似乎,他又不那么平凡。从英雄到小人这个明显的落差,他体味得比谁都清楚,活得比谁都明白。刘峰以一个好人的形象出现在红楼里,刘峰的模范标兵头衔,在引来无数人羡慕和围观的同时,也让刘峰的好和善良变成了理所当然。
一栋老旧的红楼如同一个世界,容纳了所有新生的情愫,也容纳了所有青春该有的样子。刘峰爱上了林丁丁,也终于露出了马脚。
人终归是人,刘峰情迷意乱时对林丁丁脊背的那一记触摸,成全了人们的阴暗,也毁了他。
当刘峰在台上接受批评、头越埋越低的时候,当所有人忘记他曾经的好,统一战线集体背叛他的时候,刘峰的后半生就已经定了。
刘峰被下放到伐木连,越南战争的炮火使他失去了右臂。
失去了那只支撑他扛起所有善意的右臂,拥抱过心仪姑娘的右臂。
而他丢失在战场上的右臂,换回了他本该有的人的德性,他可以为了生计去贩卖盗版图书。
他可以离婚,他甚至可以和发廊女生活在一起,活成一个干什么都被理解的人的模样。
不被善待的人最能识得善良,不被珍惜的人也越能爱得长久。
何小曼是一个苦命的人,她的苦是从父亲自杀、被迫成为拖油瓶的那一刻开始的。母亲的自私,弟弟的厌恶。
还有一切让她变得小心谨慎的东西,都无法与她悲惨的童年撇清关系。
她爱上了生病,爱上了母亲只有在她生病时才会慷慨赠予的拥抱。
后来,小曼带着坚定和希望来到了红楼,也依然没能逃过被孤立的命运。
如果小曼不曾被针对,如果英雄的头衔不曾强加,那小曼是不是就不会疯?她发病时反复念叨的那句“我离英雄差远了”。
似乎暗示着失落者的现实处境和赋予她的英雄称谓之间,有着难以弥合的撕裂。
她和刘峰一样,经历过人生的起落,一个从地下被举到天上,而另一个,是从天上被踩在了脚底。所以他们,一个疯了,另一个,残了。
何小曼是被看成异类的人,也是唯一一个没有对刘峰落井下石的人。
小曼爱上了刘峰,在她浑身散发着恶臭的那个下午,在排练厅里照得人走形的镜子前,在刘峰轻轻把手放在她的腰间,又用力把她举起的时候,她就爱上了他。
她爱那个向林丁丁大声告白的他,她爱那个在台上被批判得直不起腰的他,她甚至爱断臂的他、爱患了肠癌的他。
可是刘峰不爱何小曼,小曼知道,刘峰自始至终爱的都是林丁丁。
在人生最后的光景里,似乎爱与不爱已经不那么重要了,两个伤痕累累的心,相互陪伴、相互取暖,才更真实、也更正常一点。
故事终要被从1973年有雾的成都拉回到2015年隆冬的北京。这被时代反复教导要平凡的一代,最终也如时代所愿落入平凡的网里,最终归于沉寂。
我痛心,让我痛的不是老红楼里那些经不起回首的残忍的岁月,也不是那些曾经轰轰烈烈如今却过得有些难堪的老兵,更不是刘峰没有得到回应的善良。
而是当所有人意识到善良的珍贵,对刘峰心怀愧疚的时候,刘峰已经走了。
在这场善和恶的较量中,他们都没有赢,他们都是被命运玩弄的孩子,都在自以为是的世界里煎熬着、失去着。
我知道这世界向来不忌讳用最深的恶意来逼疯一个好人,但也总有一些好人依然固执又坚定地做着好人。
其实善良就是一道选择题,似乎在众多的答案中选错要比选对更容易一些,但是不要忘了。
那年,我们即使考试的时候选错了,考完也一定会用笔在试卷醒目的地方改过来,怎么长大了就懒得改题了呢?
愿我们每个人有改错的勇气的同时,能够拥有一次选对的能力,愿每一个善举都能被传承,我们的善良也都能被善待。
愿我们笑看芳华,不负时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