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年古韵今犹俏,
遗产金光耀。
山河胜迹韵悠长,
承载炎黄风骨、谱华章。
曾经风雨沧桑路,
幸有精心护。
今朝佳节意情浓,
唤起全民珍视、梦相通。
2005年12月22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通知》,决定从2006年起,每年六月的第二个星期六为中国的“文化遗产日”(英文:Chinese cultural heritage day)。2016年09月,国务院批复住房城乡建设部,同意自2017年起,将每年06月第二个星期六的“文化遗产日”,调整设立为“文化和自然遗产日”(英文:Chinese cultural and natural heritage day)。
文化遗产包括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
物质文化遗产是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文物,包括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壁画、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等不可移动文物,历史上各时代的重要实物、艺术品、文献、手稿、图书资料等可移动文物;以及在建筑式样、分布均匀或与环境景色结合方面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种以非物质形态存在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世代相承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包括口头传统、传统表演艺术、民俗活动和礼仪与节庆、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间传统知识和实践、传统手工艺技能等以及与上述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文化空间。
2025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活动主题为:让文物焕发新活力,绽放新光彩。活动内容涵盖宣传贯彻文物保护法、挖掘文物多重价值、讲好中国文物故事等,围绕推动文物整体性系统性保护、完善法规制度体系、保护传承和活化利用、深化国际交流合作等重大决策部署,策划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博活动,展现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成果成效。
国家文物局与湖南省人民政府,于06月14日在长沙市共同主办“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主场城市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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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度体‖仿虞美人·咏赞中国“文化和自然遗产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