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最近演员朱雨辰的妈妈火了。原因是她照顾39岁儿子的生活起居,达到了无微不至的程度。还参与儿子恋爱对象的选择,使儿子几段恋爱均告失败,至今还单身,当然也未必全因妈妈的参与导致分手的。
母亲对儿子一切行为的过度关注,遭到了网友一边倒的批评,谴责、甚至抨击。可以说,几乎没有人认可她,这种爱儿子的方式。我虽然也不赞同她的过激做法,但身为有儿子的母亲,我多少还是能理解朱妈妈爱子心切的心情。
我认为:这样的母亲不是一个人,而是一类人。并且随着90后、00后,独生子女主力部队,慢慢走向中年,这类老母亲还会有增加的趋势。她们共同的特点是:身体太好,儿子太少;精力太充沛;生性太要强;超级勤劳,追求完美。她们具有成功人士的潜在素质。
如果她们同样做法对待女儿,基本没人指责她们在培养“妈宝女”(没有这个词)。也就是说:社会能容忍妈妈娇惯女儿,但不接受妈妈溺爱儿子。这是不是“双标”呢?有人解释说:社会,家庭对好男人、好女人的定义本来就不一样吗?所以不算“双标”。
是呀!不能算滴。但问题是,从小学到大学教育的课程标准,培养目标,选拔方式,确是一模一样的“单标”呀?为什么进入社会了,走进婚姻了,男女才各有各的标准了呢?
所以我不止一次地强调:现在的教育体制,操作模式,训练方法,更适合培养优秀的好女生。而没有任何课程有意识地培养,未来敢于担当的男子汉。而是在培养听妈妈话的“妈宝男”;听老师话的“师宝男”。
平心而论我个人还比较佩服这种人,相比自己缺少的就是这种一往无前的执着精神。因为现在社会广泛的、大量的存在着,“拖延症”患者。他们做事不积极主动,不负责任,得过且过。
朱雨辰小时候,朱妈妈一定是位用心陪伴孩子成长,且尽职尽责的优秀母亲。她培养的儿子虽还不算最出色的一线演员,但也是很优秀的二线演员了,说不定哪天有可能杀入一线。所以朱妈妈其实是世俗眼里的成功妈妈。
只是她没有随着孩子长大,及时做出自我调整罢了。但不能全面否定她育子的付出与成功。
02
这使我联想到:一个人的晚年生活到底应该怎么过?怎么做才算好妈妈,让儿女幸福?怎么做才算好婆婆,让儿媳满意(至少不那么痛苦)?
这不仅关系到老人自己,人生下半场的活法?也影响着子女小家庭的幸福和谐。然而没有足够人生智慧和较强执行力的妈妈(婆婆)根本就做不好。普通人更多的是考虑自己的感受(我都为了你好),而不是对方的感受(体验到了你对我好)。
如果一个婆婆(如果是母亲,也有这些问题,女儿对妈妈,能相对理解和宽容些)喜欢旅游,聚会,跳广场舞等,不爱看孙子,也不爱干家务活,媳妇就会对她有点意见。觉得婆婆没正事,没有责任心,身体好时,能帮看孩子,不好好帮忙,等你老了我就不管你。
那么婆婆(妈妈)多管呢?也不行,成了干预控制;少管呢?更不对,是不尽职责;干脆不管,那是缺位失职。
说白了就是:让你来看孩子,你就任劳任怨地好好看,别老鼓弄自己的爱好。等孩子长大了,你就走吧!该去哪玩就去哪玩吧,最好别来打扰我的生活。再继续多管闲事,你就是不懂放手的婆婆和母亲。
如果你动不动还以功臣自居,就更不应该了。因为都是一家人,不是谁帮谁,也不是谁替谁?都是份内责任。婆婆(妈妈)们只有到达了这种思想境界,才会受媳妇(子女)的欢迎。
可是生活中,有几个老太太认识问题能达到这种境界啊?就好像考上清华北大的学生一样,那是凤毛麟角啊。
一般人的思维是:让我管,我就啥都管、甚至谁都管;不让管,就啥也不参合,让来也不来。
那么啥时可以管,啥时不可以管?啥事能管,啥事不能管?有多少中老年妇女能有如此清晰的分辨能力和选择的智慧呢?
03
我思考人活着的意义是什么?又开始思考人为什么要结婚,结婚的意义是什么?人为什么要生育?生育的意义是什么?我们自己出生不出生,和我无关不,那是我们父母的选择。
但我们结不结婚,生不生育?却是我们自己主动选择的?选择之前,我们是否认真考虑过,婚后和生育后,自己如何应对家庭的沉重负担呢?还是天真地认为,自己可以和婚前,生育前一样,自由自在的生活呢?老人帮我做家务,看孩子那是必须的(不是法律的传统),帮的不符合我的标准我还有意见呢?
什么事只想要获得权利,尽义务就“抱屈”,埋怨他人的不善良、不尽责。即使他人认为自己尽了义务,但不符合我的要求,我仍然不满意,不接受。有的事希望按传统习俗办,但有的事,又想按现代思维做。
例如有些家庭分配家产时,就按传统习俗办了,分给儿子不分给女儿,这倒也可以。按着旧礼教是由儿子老送终,继承家业也合情合理。
但有的儿子赡养父母时,又不想一个人承担义务。于是运用法律规定:儿女都有赡养父母义务。看看这就的典型的“双标”——利益归我独占,义务大家平摊。
年轻人结婚,个别人也有类似想法做法出现。如婆家的聘礼,三金,婚房等,一样不能少,都必须按传统习俗办,缺一不可。这也正常啊!没人提出质疑,都主动尽可能地遵守。
因为这是中国几千年来的男婚女嫁习俗,世人也都愿意继续传承。可是其他方面的老规矩,一些人认为,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啥社会了,“过门”让做贤妻良母,还要孝敬(伺候)公婆?我们是有文化的现代女性,人格是独立的,一切传统的糟粕都必须摒弃。
也就是说对自己有益的传统(不是法律规定),我是欣然接受的,甚至把老传统发扬光大更好;但对自己无利(尽义务)的就都视为“封建礼教”,要统统摒弃。
对人对事的“双标”是造成社会及家庭“矛盾”的根本原因。就是这个事按老规矩办,那个事按法律规定走;一会要坚持传统,一会要秉承现代。选择的原则,不是公平,公正,平等,开放,包容?而是看哪个标准对我的利益能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