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看到新闻说河南从11月开始,女职工请“痛经假”会放1~2天假,而且单位还要为女职工每人每月发放不低于35元的卫生费。据说这是政协委员多方努力的结果。
而我的第一反应是,脑残啊,这不是加剧了女性的职场歧视么?
不知道这些政协委员是不是在企业工作过。这样的思维,是基于七八十年代那种终身雇用的铁饭碗来讲的。它的前提是你已经在企业中,而且将来也不会退出,也不存在某一天要出去找工作的情况。
然而现代社会,科技日新月异,企业优胜劣汰,更新换代很快。就算是较稳定的大企业,内部竞争激烈,人员流动性也很高。
在这种情况下,女性被特殊对待,有什么后果呢。
第一,企业更不招甚至少招女性。目前女性已有生育假、哺乳假,这就意味着动辄一年的工作断层。有孩子后更是把精力分散在家庭中,工作更是力不从心。所以很多企业宁愿招男性,即使资历偏低,但是对团队和公司的长期发展是有益的。
第二,对于女性,在求职的时候被要求更高的门槛。因为你创造的价值,要把女性特殊福利期间的空缺补起来。由此,求职的选择性变少,环境更苛刻。尤其是在敏感年龄段,企业更是讳莫如深。比如二十七八岁,就在结婚生育的高发时间,如果不是特别优秀,企业可能会宁愿选择刚毕业的小鲜肉。
这则规定,表面上看是暖心的福利,实际可能是女性职场上的一刀。
做这个规定的出发点还有一个——企业是黑心的暴力掠夺着,而员工就是被剥削的劳动力。真的是这样吗?我们有自己的自由,既然是被剥削被压迫,为什么不选择离开?还不是因为钱嘛。我们在付出劳动力的同时,公司会付出一定的薪水。这是市场经济下的交易。
既然是商业交易,则是有产出就有薪水,没有产出也就没有薪水。商业不是慈善机构。那么既然女性休假没有产出,企业为什么还要付薪水给你。这是对企业的压榨才对。
企业趋利避害,当然不会做亏本买卖。最后吃亏的,还是我们女性。
对于生育假和哺乳假呢?因为生育后代主要由女性来完成,所以女性先天的特殊性要求比男性承担更多家庭责任。除非你选择不婚或者丁克,如果生育的话,必定有段时间是无法工作的。请假是必须的,至于福利,国家的我收,企业要承担的部分就不要强制了吧。
即使这样,女性仍然不平等的。那只有提高我们的竞争力,发挥女性特有的优势,比如耐心细致,沟通能力强等。扬长避短,增加自身的职场价值和不可替代性。
希望不要过度保护,这种过度保护,其实就是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