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东尼·博赞的《快速阅读》一书,目的是为了提高自己的阅读效率。
现在每天工作之余,抽出时间写作,同时还要照顾家庭,我感觉时间不怎么够用。同时,囤积的一些书,由于没有及时看完,也给了自己一些压力。
所以秉着“磨刀不误砍柴工”的想法,向《快速阅读》这本书学习,学会了一些方法和技巧,提高了阅读效率。下面是我的一些收获,跟大家分享一下。
这是一本有实操性的工具书,书中边讲方法,边提供自我测试,以便帮助读者能够快速地应用所学知识。
我完成了三个阶段的测试题,并且在每一次测试之后,阅读速度和理解力都有些许提高。阅读速度从一开始的每分钟400字,提高到了每分钟600多字。理解力方面不太稳定,一开始有所提高,第三次测试的时候,过于追求速度,导致理解力回到了第一次测试的水平。
经过这三次测试,基本上我认可了本书的教学思路和方法。即经过适当的训练,普通人是能够进行快速阅读的(快速阅读的标准如下图)。
在提高了阅读速度的基础上,如何提高理解力则是另一个命题,这个会在另一篇读书笔记中详细解读。
本书定义了阅读的七个阶段:识别、吸收、理解、领会、保留、回忆和交流。我将分开讲述这几个阶段的含义。
一、关于识别和吸收。
这个很容易理解,就是用眼睛看到文字,并且反馈到大脑中。
书中提到,我们看书的时候,不需要从左到右,一字一句地看,只需把目光聚集到正在看的几行字的中点处,进行扫读,文字会进入你的大脑,自动识别句子,这样就可以达到“一目十行”的效果。
听起来似乎会有点玄乎,但试验以后,我发现自己也能做到。我能够在四行字的中央聚焦,然后扫上下几句话的意思。
到达到这个效果,首先,我们要把观念先改变。
书中有一个很有意思的实验,可以让我们惊叹,自己的眼睛聚焦范围是多么宽广。
现在,把我们的左右手食指伸出来,横着对放于眼睛前,离眼睛大约一个手掌的距离。保持眼睛盯着前方,然后手指开始向两边平移,移动到眼睛余光看不到的位置,停下。这一期间,尤其注意眼珠盯着前方不要转动。手指停下的地方,就是我们眼睛能够扫到的宽度。
同样的,将左右手食指伸出来,竖着对放在眼睛前,做上下平移,最后得到的距离就是眼睛能够扫描到的高度。
综上,我们眼睛能够扫到的文字范围是非常大的,所以一本普通A5大小的书,眼睛是能轻而易举地扫完的。
有了这个认识,我们就能允许自己不再一个字一个字阅读,而是扫读。看到引起自己触动的文字再停下来,细看。
二、关于理解和领会。
理解,在于将书本的信息连接。而领会,在于将书本的信息和外部世界的经验进行融合。
两个概念是不同的维度,领会是建立在理解的基础上的。
领会这一过程,我将其定义为知识的内化,我们把学到的知识,联系自身的经验,或者联系其他领域的相关知识,进行举一反三,融会贯通,这就是领会。
比如,当我学到英语单词bike(自行车)一词时,我联想到自己小时候骑自行车的经验,联想到物理老师上课的时候说到“上坡骑自行车走S线会比较省力”等等。
这种联系能够将学到的东西迅速归类,帮助大脑进行记忆,甚至是以后的提取。
三、保留、回忆和交流。
保留即信息储存,回忆是诱取信息,而交流是这一系列阅读的目的,学到东西,目的就是运用。
回忆和我们所说的记忆一样,但是记忆和保留不一样。这一点作者说的不太清楚,我的理解是,保留学到的信息,是大脑进行信息储存,而记忆是进行了编辑,编辑的意义在于能够更方便于自己提取。
我们从书本上学到的东西,最终都会通过这七个阶段实现其价值,如果某一阶段缺失,比如没有领会,或是没有交流,那么知识就会在大脑中沉睡。
今天先对阅读过程进行梳理,接下来则是方法论,明天见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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