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以结婚为前提的同居,应该算犯法

我和他,在一起四年多了。今年是同居的第四年,我们还没有领证,也没有结婚的打算。我们俩都是缺乏安全感的人,他曾经被初恋女友伤的很深,而我伤初恋男友很深;从我们谈恋爱到现在,我们没有想过离开彼此,却也没有谈过要结婚的事情。

我在想,如果一开始没有想过结婚而同居算犯法,那我们应该被判无期,以后无论遇到什么事情都不能分开,这样该多好?

他即将三十而立,双方父母已经开始催婚,而我工作还没稳定,两人目前处于异地恋状态;假如今年我顺利考公,或许明年我们会考虑结婚吧!如果,今年我还考不上,也许我会主动离开他;因为,他现在唯一缺的是一个有稳定工作的女朋友,这样他的人生、他们家就圆满了!

假如,不以结婚为前提的同居算犯法该多好啊?这样,我们就可以一直在一起、不离不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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