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生踹猥亵男被拘,谁来保护她?好人困境有出路吗?

猥亵女生的罪犯雷某某逍遥法外。见义勇为的男生胡林遭刑拘,被控“故意伤害罪”。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公安分局是依法执法?还是知法犯法?稍有道德良知和法律意识的人们心中都有答案,这答案就像一盆冰水浇在人们的心头,寒透了心里的温情。

关键信息

我们是普通老百姓,我们没有千里眼和顺风耳。但是,通过新闻报道,我们隐约可以捕捉到这样的关键信息:


一、6月1日,即事发当天,雷某某承认猥亵一事,经协调,赔偿当事女生李爱300医院检查费和打车费用元,并签下互不追责的协议。但是,协议并没有交给胡林和家人。这是负责调解的民警无心之失,还是有意为之?


二、6月10日,事发9天之后,胡林的父亲听说雷某某做手术,出于好心,主动给雷某某交了10000元手术费。34天之后,7月14日胡林应要求在家人陪同下与雷某某到派出所接受调解,陪同雷某某的是社会人,这个社会人是白社会还是黑社会的?谁在给雷某某撑腰,给他明目张胆索赔20万的勇气?


三、8月21日,即调解失败又过了37天之后,当地警方向胡林下达刑事《拘留通知书》,目前胡林在看守所。这37天里,雷某某和给他撑腰的社会人做了什么?当地警方又做了什么?为什么拖上37天之后才认定胡林是犯了“故意伤害罪”并对他实施刑拘?

好人困境

“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这个成语是该时候改一改了吧?改成“路见不平,拔腿就跑”似乎更为恰当。热血男子胡林踹一脚猥亵女生的色狼就要被刑拘,谁还敢拔刀相助?


违法犯罪分子恶人先告状,倒打一耙,狮子大开口,勒索20万。见义勇为者非但没有丝毫嘉奖,还得不到法律保护,被控“故意伤害罪”。谁还敢见义勇为?

浅谈法律

冷水滩泼在我们心头的冷水最让人寒心的,不是因为猥亵男雷某某有多坏,因为这样的无赖遍地皆是,老人摔倒反讹扶他的路人,溺水女子家人痛打救人大爷......类似的情况我们见得还少吗?


冷水滩泼在我们心头的冷水最让人寒心的是,本应该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人民的人民警察,居然站在52岁猥亵男雷某某的一边,把枪口对准了见义勇为的18岁热血男子胡林。这是为什么?​

因为法律和枪杆子一样,​握​在好人的手中是保护人的武器,握在坏人的手中是侵害人的凶器。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那是很难的。但是,法律面前人人非黑即白,那是一定的。没有既白且黑,或者非白非黑的灰色空间。冷水滩之所以那么冷,一定是黑云密布遮住太阳了。

胡林见义勇为被刑拘,到底谁该挺身而出保护她——那些被侵犯的女性?每位女性身边随时跟着一个民警或者保镖吗?


我们路见不平,不敢拔刀相助,不平则鸣总可以吧?我们如果让见义勇为的好人总是深陷困境、流血流泪,结果就是让恶人横行,让热血好男儿全变成大软蛋!且将冷眼观螃蟹,看你横行到几时。终有拨云见日那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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