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品自燃责任由谁担?

某消费者在商场购买了一台空调,并赠送电饭锅一个。用赠送的电饭锅煮饭时,结果自燃,导致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为此,赠品自燃致物损害的,赠与人即商家应该承担责任。这是因为,店家的赠与行为本质上是有偿的法律行为,而不是无偿的。这种行为实质是一种附条件赠与行为,店家赠与,购买者必须先行购买商家空调,并且在支付对价符合一定的标准后,才能享有取得赠品的权利。可见,该附赠行为仍为一种有偿买卖的法律关系。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消费者可以选择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起诉商家要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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