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曰:“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
孔子讲:“君子懂得的是义,小人懂的是利。”
义利之辩为儒家核心价值之辩。“见利思义”《论语·宪问篇》,“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孟子·梁惠王》等篇章都与此篇共同阐述了儒家的“重义轻利”的价值观。
路上拾到了他人遗失的物品,如何处置?
如果据为己有,便是图利。如果想着这物品不是自己的,需要物归原主,便是有义心。
这个问题肯定很多人会给出不同的答案,而且即使给出了答案,在实际处置时却极有可能是另外一个答案的做法。
我们的社会的宽容性在进一步扩大,即使是据为己有,也没人厚非,因为这并没有违反法律,只是可能被轻微的“道德”谴责。
纵观中国历史,儒家的这种重义轻利的价值观培养了一批道德高尚的真君子,但也有一批伪君子,他们利用仁义的幌子满足个人私欲的膨胀,天下人也因此遭殃。
“君子重利,取之以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