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意定性他人的行为

不要随意定义他人是“恨国仇国的汉奸与公知”,好不好?

随意定性他人的行为,不觉得自己很没有思考力吗?不觉得自己很显无知吗?

当然,客观事实上,“恨国仇国的汉奸与公知”是存在的,这些人心术不正,专门挖空心思对付国家,想要败坏与破坏国家的统一与建设。这些人,是我们的敌人。必须要给予打击。但是,打击这种行为,一定要讲究方法与策略,不然就又落入他们的套路与口实当中。

但我发现更多的现象是:一个人,只要说了一句国家或社会的不是,就成了“恨国仇国的汉奸与公知”。这是愚蠢的,这是无知的

一个健康的社会,不能只允许一种声音。

国家也有做错的地方,必须接受批评与改进,必须接受全社会群众的监督与质疑。只有这样,我们的国家才会向着更好的方向行进。

倘若丧失了所有的思考力与是非黑白的辨别能力,一味的宣扬自己正确无敌,一味地认为自己完美无缺,一味地愚昧与死忠。最终的结果只能是害了这个国家。

国家与人一样,人无完人,金无足赤。我们要经常搞批评与自我批评,让自己的缺点拿出来在太阳下暴晒一下,才能更健康。

一味地自我奉承、一味地拒绝所有意见,一味地打击所有不同声音,总有坍塌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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