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11月2日,发布了相关通知,要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破除唯名校、唯学历的用人导向。这标示着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的毕业生也享有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合法权益和平等竞争机会。文件还特意提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有职业技能等级要求的岗位,可以适当降低学历要求,或者不再设置学历要求。
在为职校生提供公平就业方面,这次政府部门表明了姿态,走在了前面,这也是充分响应了去年11月教育部的相关文件。教育部曾发文指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要带头扭转“唯名校”、“唯学历”的用人导向,在招聘公告和实际操作中不得将毕业院校、国(境)外学习经历、学习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作为限制性条件。
有数据表明,最近五年毕业生就业需求连年增加,其中高校毕业生尤其明显,其中:2015年为749万,2016年为765万,2017年为795万,2018年突破800万大关、达到820万,2019年为834万,2020年增至874万,2021年则涨至909万。这些高校毕业生进入就业市场后,无疑将提高用人单位的招聘门坎。面对众多求职者,许多企业在筛选条件上把学历和毕业学校作为附加条件,用学历筛人,从而提高自己的招聘效率和缩短选人时间。
这次明确职校生能够参加事业单位招聘,似乎是老生常谈了。但细心的人会发现,人社部此次的要求,不只是“重申原则”那么简单:从框架上看,此次规定是将破除唯名校、唯学历取向,置于推动职业教育发展、培养高质量技能人才的棋盘上考量;从内容上讲,无论是针对事业单位招聘,还是锚定“有职业技能等级要求的岗位”,都颇具针对性。
笔者认为,事业单位“疾足先行”是政府的态度,但是在下一步的落实上还需要一些切实可行的措施,一是需要对事业单位岗位分类的细化,区分适合不同学历的岗位进行分层;二是事业单位在岗位招聘结束后,还应关注技校生的职业未来发展,关注就职后的继续教育,满足相应分层岗位的职员转岗需求。
公平的竞争环境是涵养共同富裕的培养基,技校生参与事业单位招聘,这无疑将对破除“唯名校”、“唯学历”的用人导向起到积极的作用。对于我们即将步入社会的学子们来说,全社会存在的“学历歧视”可能在短时间内还不能完全得到解决,作为个人还要结合自己的成长特点,把更多精力花在学习知识、提升技能、全面发展上,以自己的努力,成为更有能力的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