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防晒衣测评不正当竞争案中,法院确认被告测评数据与实测不符,构成虚假宣传。但判赔金额从55万降至4.5万,凸显侵权成本与损害举证间的现实矛盾。
一、核心争议焦点
1、 数据造假坐实:法院复测证实测评报告数据失实,虚假宣传定性明确。是法院通过实验来确认测评报告数据不实,显示了司法的严谨。
2、赔偿计算困境:原告难以量化商誉损失,导致判赔金额显著低于主张。原告主张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费用55万,判决赔偿金额上,却“很中国”的从主张的55万经济损失赔偿及合理开支变成了4.5万。在案例中,我们不确定原告如何举证这个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只是考虑到测评数据特地拿“其他品牌”防晒衣做所谓的测评对比,那估计这些“其他品牌”防晒衣在市面上都是至少小有名气,有一定的市场占有率,在相应品类中拥有一定辨识度,但测评报告造成的损失确实有点难以举证,所以判赔金额一如既往低,真应了那句:侵权成本低!
3、 商业诋毁认定分歧:法院认为未直接贬低不构成诋毁,但比对数据本身即具误导性。而二审的判决认为没有测评言论未含有直接否定性或者贬低性的内容,也未用显著标记的方式在各个品牌中突出甲品牌,被诉行为尚未达到使原告公司商业信誉、商品声誉受到损害的程度,故不构成商业诋毁,笔者持不同观点。笔者认为,商业诋毁并不一定要直接否定或者贬低,也无须特地突出,只要列明比对数据,就足以有很大影响了。只是这方面的的举证有待相关案例来明确。
二、行业乱象观察
1、 当前“定制化测评”产业滋生:第三方机构可按需求快速产出倾向性报告。看着标题,像模像样,看着内容,貌似有理有据,但是他们可以依据“客户的要求”做出相应的报告,且报告的效率还奇高。
2、 专业壁垒被利用:外行易受表面专业性的报告误导,影响消费决策。这些所有的报告内容常有奇葩,内行人一看,便知问题所在,就像那种到处宣传民间借贷诉讼,有人说25元诉讼费就可以追讨,但内行人明白只有标的额小于等于10000元的时候,减半收取的诉讼费才是25元,更不要给所谓线上3天离婚的,作为律师的笔者一直很想问法院可能都还没来得及受理,你们这么高效的方式是把对方或者当事人一巴掌打死来实现“离婚”的吗?
3、维权成本畸高:商誉损害难量化,与维权投入形成倒挂。收集固定证据难,且确认相应损失更难。
三、立法完善建议
建议明确"间接贬低"认定标准,将比对数据造成的客观误导纳入商业诋毁考量,增加侵权成本,给予诚信经营者信心也从根上打击侵权人的侥幸心理。同时建立测评行业黑名单制度,尤其是“职业测评人”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