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到点下班》,这是近期播出的一部日剧,女主是个标准的,上班踩点,下班准点的女白领,从不加班,每天的任务都能在下班前准时完成,赶着6点半前到达一家上海风味的小酒馆,喝5折的啤酒。
在这样加班肆虐的环境下,能做到这样,可真是难得,从不已加班来博表现,领导虽不赞同,但也无可奈何,谁叫人家能力强呢。
女主这种思想,在现在的工作中,会被认为是另类,在看看自己的周围,哪个公司不是拼尽全力榨干员工的剩余劳动价值,虽然,劳动法规定,加班必须按照1.5倍的工资计算,然而,放眼我大中国,有几个公司能做到,估计也就是屈指可数的几家外企了吧。
不得不说,在现在的企业中,国企为之最甚,常常以调休为幌子,让员工免费加班,可当你真正调休时,哪个不是问东问西,千般刁难的!说好的加班换调休呢?各种手续申请流程,怎么不见公司叫加班时向员工申请一下呢?
说到底,还是法律漏洞太多,劳动法很多时候形同虚设,加班讲奉献,调休讲纪律……,麻烦下次先签字画押,一个小时加班能顶几分钟调休……
社会的畸形已然不是一角半分,别人都加班,自己能不加嚒?不加班,怎么升职?好吧,我只能说,是大家的一再退让,造就了企业的得寸进尺,以至于成为了一种理所应当。
曾经有个朋友说,他们公司原本每三个月有一个大版本投产,有一个周末固定得加班,到也只是少数人需要到场。后来有一次,他们部门领导因为觉得本部门加班时间排名靠后,一气之下,勒令全部门周日早上7点回去加班,这件事传遍了公司,居然受到了大领导的认可,后来那位朋友的公司,就变成了——每个月固定有一个周日加班,哦,对了,是早上6点半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