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老子》第五章
“仁”在我们的脑海中都是褒义的,例如仁爱、仁慈、仁义等等,它似乎代表了人类最美好的品质。但老子却说,“天地不仁”,“圣人不仁”,把百姓当“刍狗”看待,(注:“刍狗”是古代用草扎成的狗,用于祭祀,在祭祀时大家都祭拜它,但祭祀完了就把它给扔了)这当如何理解?难道老子在教唆统治者视百姓如草芥,无需关心其死活?当然不是!
在思考老子为什么要这么说之前,有必要了解“仁”的含义。“仁”是儒家的核心概念和最高道德标准。尽管老子比孔子要早,在老子说这句话时儒家还没有形成,但这句话里的“仁”和后来儒家的“仁”的概念应该是一致的。那么在儒家看来,何谓“仁”?
把“仁”字拆开来看,从人从二,也就是两个人,所以“仁”是说人与人之间相处,也就是社会关系和社会伦理。儒家的学说基本围绕这个主题展开讨论。那么人与人之间如何相处,才能称为“仁”?
樊迟问仁,子曰“爱人”。
所以说,“爱”是人与人之间相处的基础,这便是“仁”。那么为什么人会“爱人”?是“共情”,即人与人相处共有之同情。例如我们看到一个小孩在大冬天掉进水里了,在那里噗嗤噗嗤,我们马上会感受到这个小孩现在很难受很着急,于是我们会立即伸出援助之手把他救起来,这便是“仁”了。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会与小孩共情,会产生与小孩一样难受的感觉,所以说我们会“爱”这个小孩,于是去救援他。其实,“共情”其实也是推己及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就是这个道理。“共情”是发自内心的情感流露,以真情与他人相感通。因而我们可以这样理解,“爱人”就是爱别人像爱自己一样。人人都“爱人”,这个世界必然美好,因而儒家相信这样便可以创造一个和谐社会。
但是,既然“爱人”是发自内心的情感流露,那么必定是主观的,是受意识支配的。推己及人是会有差别的,例如我们爱自己的父亲肯定要比爱别人的父亲多一些,这是正常的。在儒家看来,这也是合理的,所以孟子断定“爱”是有差别的。既然“爱”是有差别的,那么就会产生“偏爱”。
废话了这么多,其实我就是想说,“仁”是主观的,有意识的,有差别的“爱”。现在再来看看老子为什么说“天地不仁”,“圣人不仁”。
在老子的哲学体系里,“道”是生成万事万物的本源,但有意思的是“道” “生之畜之,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即“道”生养万物,但“道”却不占有,不主宰,完全是无意识,无目的的。这就与西方的上帝创世论完全不同了,上帝创造世间万物是有目的有意识的。上帝主宰着万事万物,而且充满着怜悯之心,会惩罚恶人,救济好人。所以在西方人遇到危难时,总喜欢捧着双手,默念“god bless me”。然而,老子所说的“道”则不是这样的,“道法自然”。“道”不会像人一样有主观意识,它不会干预万事万物的发展,而是任凭万事万物随着各自的本性以及自然规律自由发展。所以说“道”不会因为花开了很美,就阻止花落;也不会因为兔子被狼吃了很可怜,就慈悲心爆棚把狼都杀了;也不会因为哪个小孩溺水了,心疼他就给救起来。所以,老子击破了主宰之说,强调了天地万物自然生长的状况。
所以,老子说“天地不仁”,是指天地没有主观意识,不会像人一样有“仁心”,它不会偏爱任何一个人或一件事物,万事万物在它面前都是平等的,无差别的。在第七十九章,老子再次强调,“天道无亲”,就是这个意思。“圣人”是老子理想中的完美统治者。完美的统治者,应该效法“道”以及自然规律,他不应该打着爱百姓的幌子,把自己的主观意志强加到百姓身上,而应该任凭百姓自由发展。这里体现了老子“无为”的思想,乞求消解外在的强制性和干预性,而使人的个别性、特殊性,以及差异性得到充分的发展。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老子说“天地不仁”,“圣人不仁”,没有正面否定“仁”的意思,他并不是说“仁”是不好的东西。因为他在第八章便讲到,“与善仁”,即与别人相处要有仁爱之心,可见他也赞同人们之间的相处当以真诚相爱为基础。他说这话侧重表达了期望统治者要有更高的境界,要消除主观干涉,应当“无为而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