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文章,在我看来有两种。
一种是感同身受,另一种就是情不自禁促使你自己拿笔去倾诉,不吐不快的文章。
我最喜欢的是后者。
今日读丰子恺先生的《秋》,却回忆起儿时对春的记忆。
乡下的冬天是寒冷的:一种干巴巴的寒,一种浸入骨髓的冰。惨淡的太阳,有些昏黄的天空下,永远都是呼呼作响的北风。树木瑟瑟发抖,路面浮尘早已刮净,光洁而硬白。化了雪的冰柱长长的挂在屋檐下,孩子们冻得通红的小手在嘴边呵着热气,笨重的棉衣棉裤,土棉鞋。但是,这些永远阻止不了他们对冬的热情。
他们钻进玉米杆垛,做迷藏。月下指星星过雨,唱大戏,乐此不疲。忽一日,跑得大汗淋漓的我,似乎感到了棉衣的笨重,更觉有暖意蠢蠢欲动。抬头仰望天空,似乎不再灰蒙蒙。有了一抹淡淡的湛蓝,雨丝洒进头发,轻抚着脸蛋,忽然的很惬意。远处一株高大的垂柳氤氲着一层淡淡的鹅黄,浅绿;树干经过雨丝的浸润越发的浓黑,似乎蓄存了浑身的力量。有薄薄的雾游丝般缠绕,有燕子盘旋低吟。
这是,我第一次对春有了记忆。
那么的深刻,如镌刻在心底的一幅画。春,在那一刻苏醒了!以至于多年后,提到春天,就很自然地想起那似“草色遥看近却无”的画面。
故乡的春天,是单调的。
除了不再有像刀刻一样的风。吹得孩子的脸是皴裂的,小手裂着细细的口子,像一个个小嘴巴。除了返青的麦苗浓浓淡淡地装扮着光秃秃枣树下的田野,似乎找不到有色彩的东西。“春暖花开”的情景是没有见到的。
倒是擅长画画的父亲,在人家门帘上用油彩画一幅幅大朵大朵的牡丹花,两侧总要用楷书浓墨重彩地写上“春暖花开”,虽然,儿时的我,没有见过真正的牡丹,但这也许就是花开了。
见到真正的春,却是在市里。
那时,我还没有买车。上班需要和同事拼车。站牌靠近郊外,等车的间隙,忽然发现小草绿得盎然醒目,青翠欲滴,迎春花张开黄黄的小花瓣,如星星,在草丛眨眼睛;成串的海棠粉红嘟白的热闹着,簇拥着……早晨的阳光洒满花树,一树的灿烂,一树的盛世繁华。蜜蜂在嘤嘤嗡嗡……渐次,绿化带两侧的树木争春似的,怒放。粉红,绛紫,洁白,春天,活了起来!
哦,这才是生命中的春天!涌动豪情的人生的春天!
不是吗?儿时单调的春天终于活成了想象中的样子。
所以,喜欢,丰子恺之类的大家风范。如一条线,能牵涉出一个花团锦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