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
刚好两个星期。
朝阳警方一纸刑拘将知名艺人吴亦凡再次送上热搜。
具体事态暂时还无从知晓。
但这显然不像吴亦凡19日时说的那么“无辜”。
虽然这中间还曾出现过代笔徐某、“中间商”刘某超的插曲。
一些自媒体“见缝插针”。
一度让我们以为事态不会闹得那么大。
却不曾想吴亦凡还是进去了。
而且。
还是他妈妈报的警。
①
明星“人设塌房”?
▽
吴亦凡其人。
2012年。
作为EXO组合成员正式出道。
2013年。
曾担任亚洲音乐节主持人。
2014年。
与SM娱乐公司闹掰后。
搭上韩圈赵真奎在电影《夏有乔木雅望天堂》中崭露头角。
2015年。
搭上京圈徐静蕾、冯小刚,在电影《有一个地方只有我们知道》和《老炮儿》登上国内大荧幕,“抽空”参演了港圈周星驰的《西游伏妖篇》,并在新浪微博之夜获得“年度电影新力量男演员奖”。
同年。
推出首支个人单曲《Bad Girls》。
此后。
2016年。
和SM和解之后。
吴亦凡通过电影《夏有乔木雅望天堂》获得日中电影节金鹤奖“最佳男主角奖”。
2017年。
参与第59届格莱美颁奖典礼。
2018年。
成为首位进入公告牌100强单曲榜的华人歌手,并担任超级碗预热音乐节的表演嘉宾。
2019年。
凭借《大碗宽面》获得当年华人歌曲音乐盛典。
2021年2月底。
还曾获得新浪微博之夜“微博年度音乐人奖”和“年度全能唱作人奖”。
单从百度百科上的履历来看。
吴亦凡似乎早已坐实自己“全能艺人”的称号。
刚来中国就在京圈和港圈中混的“风生水起”。
这样的履历无疑是光鲜的。
但与此同时。
早在2016年。
吴亦凡就有过“加拿大炮王”的称号。
小G娜事件爆发后。
微博大V@曾鹏宇 就曾吐糟过吴亦凡“炮未成年粉丝”,但却被吴团队索赔20万。
只不过后来20万没赔。
双方和解。
原告撤诉。
这一次的“都美竹”事件。
原以为22号警方通报“一男子冒充涉事双方对吴与都二人进行诈骗”就已经盖棺定论了。
虽然这个论调有些儿戏。
却不曾想:
31号吴被刑拘。
全平台封禁所有音乐作品下架之后。
又有新瓜。
不仅林俊杰、潘玮柏被拉了进来。
甚至就连周杰伦和王源也被波及。
要知道:
隔壁那个闹出过“代孕弃子”“208万日薪”的“小仙女”,看到吴亦凡身陷囹圄之前还曾有过短暂“回魂”。
只是没想到吴比自己凉的更快更猛更彻底。
②
粉丝“抱薪救火”?
▽
吴亦凡没有自己进监狱。
几十篇10w+却一度超过奥运把他送上了“最后的顶流”。
8月1日。
吴亦凡@Mr_凡先生 和吴亦凡工作室@Mr_凡先生工作室 微博都已经被注销。
此外。
吴亦凡抖音账号也已经无法显示,且网易云音乐、QQ音乐等音乐平台均下架吴亦凡相关的全部音乐作品,豆瓣、贴吧也都已经删除/下架/注销吴亦凡相关内容了。
@微博管理员 的动作也很快。
另外。
曾在2016年表示过“X粉是福利”的@马薇薇、@六六、@苏芒,在小G娜事件期间支持吴的微博大V@理记、@衣锦夜行的燕公子都被禁言。
官方的处理已经尘埃落地。
平台也开始断臂求生。
在一众自媒体和吃瓜群众“愤愤不平”的谴责“活该”之中。
却又那么一群走火入魔的“脑残粉”群魔乱舞。
有人始终相信giegie是无辜的。
有人开始忙着集资“劫狱”。
有人忙着给自己加戏。
认为吴只是犯了个小错误。
还有人“咬文嚼字”。
认为中国法律管不到加拿大人。
有人建起了各种救援群。
抱团取暖。
有人已经开始了“献身救主”。
甚至有人想出了“攻陷俄罗斯,拿下欧洲营救giegie”这样啼笑皆非的计划。
不管是哪一种?
都证实了这些粉丝病的不清。
当然。
我们不排除这些粉丝中有人有“友军”甚至有外部势力恶意带节奏。
但能引起这么大的反响。
证明这些低龄的粉丝或多或少还真被“洗脑”了。
或许。
这一刻为了偶像什么都敢说的她们已经不算是脑残粉,而变成“邪教粉”了。
在她们眼里除了偶像。
容不下任何东西。
哪怕是法律和道德。
殊不知:
这样无法无天的行径将进一步加深国家政治娱乐圈的决心。
③
资本“为虎作伥”?
▽
近年来。
娱乐圈乱象频出。
偷税漏税、阴阳合同、吸毒嫖娼、代孕弃子,加上不时曝出来的婚外情、劈腿等绯闻……
除了屈指可数的那几个演员明星。
娱乐圈早已不被粉丝之外的人群期待。
这大概也是不少网友戒了内地电视电影的缘故。
但其实。
国内的娱乐圈走到这一步。
这些除了一张精修之下还算漂亮的脸蛋之外一无是处的流量明星,只是变质的娱乐圈生出的“恶之花”。
那些拼命袒护自家偶像,心甘情愿被偶像和平台“掏空”腰包的饭圈才是“恶之果”。
真正恶的本身?
其实是那些不断渗透娱乐圈。
甚至早已把娱乐圈资本化,把流量明星“流水线化”的娱乐资本。
在它们掌握了“颜值”“才艺”“选秀”“养成”这些造星密码之后。
流量明星早已成为了一个个人形自走“印钞机”。
动辄千万上亿的流量变现。
简直比股市和楼市还赚钱。
而且。
娱乐圈这种东西还特别讲究资历、圈子和人脉。
流量明星有阴阳合同;
大势导演有对赌契约;
而明星导演在其做大之后。
本身就是一个娱乐资本的“淋巴结”。
就不提圈内圈外各种“上半身斗智”“下半身斗勇”那摊子破事,把国内的娱乐圈影视圈搞得乌烟瘴气。
资本这玩意儿?
那是不见兔子不撒鹰的主。
虽然郑爽真的有可能没拿日薪208万那么多?
吴亦凡出道十年就赚二三十亿也不都是他的?
但毋容置疑:
娱乐圈里从明星到导演、从平台到资本赚钱真的太容易了,还没什么道德、才艺,人品包袱?
这就导致很多娱乐资本只求“速成”。
很多流量明星被“赶鸭子上架”。
德不配位。
有压力是正常的。
需要缓解也没问题。
但若违法乱纪?
资本保得住自然会保,毕竟,他们还有利用价值。
保不住那就落井下石,大不了,再换一个“玩具”。
最后。
我们再聊几句。
100年前。
资本家就宣称电力只会给富人使用。
50年前。
汽车也不会卖给穷人。
资本这头满是野性一不小心就会脱缰的“野兽”必须上纲上线。
才能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