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村口扎堆窸窸窣窣地妇女们的闲聊中,听到这样一个消息:一对有夫之妇和一对有夫之妇的情人双双殉情,经过抢救,女人在生死边缘活生生被拉回了一条性命,男人回天无力,永远地离开了这个世界 。
难道他们不可以离婚了在一起,或者他们俩一起出逃,逃到一个没有人认识的地方生活,为什么偏要选择这条路呢?我这样问母亲。
母亲说,大概他们是没有脸面再活下去了吧。你说逃,都是有家室的人,哪有那么简单,要是后来被抓住了,是要被千刀万剐的,而且这种不伦不类的事情就算是众人的唾沫都可以淹死他们的。
奇怪的是,我没有太去纠结“不伦不类”那一方面,倒是有几分同情起他们来,觉得这算是一出有关爱情的悲剧,大概是心里存着“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的概念的缘故吧。
可能如今有太多说喜欢就喜欢了,说爱了就爱了,说分开就分开了的快餐式的爱情了,所以,人们便十足迷恋起“从前的日色变得慢,车,马,邮件都慢,一生只够爱一个人。”这样的诗句来。
记得曾经有个朋友跟我讲,她的一个十分帅气的朋友,人家是脚踏两只船,他就厉害了,直接脚踏三只船,同时和三个女生交往。他曾经还很自得意洋洋地说:“我有三个女朋友,但我白天从来不把她们带出来,我只在晚上带她们出来。”更戏剧化的是,其中的两个女生还是同一个专业,寝室是对门,两个人还是朋友。结果有一天,其中一个在各种谈自己的男朋友的时候另一个也在场,才神奇地发现两人的男朋友居然是同一个人,两人恨得咬牙切齿,同时和那男分了手。不久,另外一个女的也知道了这件事情,同样毫不迟疑地同他分了手。于是,这个帅气的男人就在很短的一段时间之内就失去了他的三个漂亮女友。
当时,我听得目瞪口呆,直呼这男的是高手,顺便刷新了三观。
每当与好朋友、与母亲谈到爱情的时候,我说的最多的是:“我觉得我可能大概不会结婚,会孤独终老吧!”在我看来,结婚,一定要跟那个你喜欢,你爱的,懂你的,能够给你带来幸福的人结,然而遇到一个怦然心动,久处不厌的人,又能够走到一起的人 ,实属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而要是跟一个不喜欢的人要春夏秋冬,年年岁岁地生活下去,简直是一件无比折磨人的事情,倒不如一个人潇洒、自由地活着自在。
讲真的,其实,我对爱情没有多少渴望和期待。可能我是个寡情的人,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喜欢的我可以假装不喜欢,但不喜欢的却无法去掺杂半点喜欢。坦白说,我很反感那些看了张照片,连一面之缘也谈不上,就说喜欢你,就要跟你交往的人,我觉得很荒诞,滑稽。
我希望对一个人的喜欢,不只是因为她的美丽帅气的外表,而是因为你了解她,了解她的性格,她的喜恶,她的快乐与悲伤。你喜欢的是她全部的样子,喜欢她光鲜亮丽时的样子,也喜欢她狼狈不堪时的样子。我始终相信,每个女孩,开始可能会爱上余永泽这样的人,但能够携手一生的一定是卢嘉川那样的人。不管是男生,还是女生,都如此。
看到身边的朋友与对象分分合合,吵吵闹闹 ,经常为情所困的时候,我更是无耻地庆幸自己是单身,瓶盖我可以自己拧,行李箱我可以自己扛,电影我可以自己看,生活把我熬成黄脸婆,熬成男子汉,也未必不可。
最后,我想说的是,希望我们每个人,都是认真地喜欢和用心地爱;不喜欢,不爱,就请别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