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是非常点儿背的一年。那一年,我租住在甘露园小区,短短两个月内一连丢了两辆电动车。
我家大宝在牛年岁末来到了我们身边。为了生活方便,我们搬到了小区的楼房里。3月份,在附近的电动车门店买了第一辆电动车,锁是买车送的两把U型锁。我平时就骑车上下班,告别了又挤又堵的公交车。晚上回到家锁了车,是要把电瓶提到楼上的。我是一个恋家的人,每天早一个小时到家看孩子,是一件很快乐的事情!
5月份的一晚上,个人疏忽,没有把电瓶提上去。小偷给我上了一课,那边晚上电车被盗。大早上起来气急败坏的报警,录了口供。听得小区里的居民说,这儿是两个街道交界的地方,治安不够好,小偷经常活动。如果电瓶不提上去,被盗几率很大。
北京公交似乎更加拥堵,上班总是迟到,晚上回家很晚,只好下决心再买一辆。7月份,我和妻子又去了那家店,一眼就被老板认出来了。我们说那辆车给朋友了,再买一辆。这回买了个大笨的喜来达,又在老板的“扫盲”下,买了个最好的二代玥玛锁。
好景不长,骑了三七二十一天,即使每天都坚持把沉重的电瓶提到楼上,这辆电车还是被盗了。这一次我们没再报警,你懂的。哑巴吃黄连,我苦笑着跟妻子说:“这回比上回好,至少还剩了个电瓶。”
这之后的两年,直到2013年,我们才有勇气买第三辆电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