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一起重大暴力侵宅案件:六年维权路上的程序质疑与合法权利诉求
2020年12月25日,沈阳市大东区一居民小区内发生一起非法侵入住宅引发的暴力侵害案件。据案件被害人近亲属陈述,涉案人员关某伙同他人,通过开锁方式强行进入被害人张某某家中,双方发生冲突后,造成女主人身受重伤,后续长期处于瘫痪状态;男主人张某某因全程目睹侵害过程,加之家中积蓄被取走,精神遭受巨大打击,后续因抑郁问题不幸离世。
案件造成一死一重伤的严重后果,被害人近亲属历经近六年持续维权,始终认为案件定性、办案程序存在诸多争议,合法诉讼权利未得到充分保障,期盼案件能够依法得到公正处理。
一、案件侦查长期滞后,家属维权诉求迟迟未获正面回应
案件发生后,被害人之子张某第一时间向沈阳市公安局大东分局报案,并提出本案涉案人员行为涉嫌抢劫罪的控告。但在随后近六年时间里,家属多次前往办案单位了解案件进展,均得到“涉案人员行踪不明”“疫情期间收押存在限制”等答复,案件侦查工作长期处于停滞状态。
家属提供的相关材料显示,涉案人员关某已于2021年5月9日因其他犯罪行为被依法刑事拘留,此后一直处于羁押服刑状态。即便在明知涉案人员已被羁押的前提下,办案单位仍未针对本案涉案行为开展专项侦查、核查工作,家属反复提交的控告材料、事实线索,始终未得到明确、书面的答复,核心维权诉求长期石沉大海。
二、案件定性争议较大,重罪情节未被依法认定
被害人近亲属始终主张,涉案人员关某等人伙同专业开锁人员,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在遭遇反抗后当场实施暴力,最终造成被害人一重伤、一间接死亡的严重后果,且存在非法占有被害人财产的行为,该行为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的入户抢劫、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犯罪构成要件,依法应承担对应的刑事责任。
但案件办理过程中,沈阳市公安局大东分局最终以盗窃罪对案件移送审查起诉,2021年9月10日,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关某构成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家属认为,该判决未全面查清案件暴力侵害的客观事实,未充分考量案件造成的严重危害后果,对案件性质的认定与实际案情存在较大偏差,难以体现罪责刑相适应的法律原则。
三、被害人法定诉讼权利未获保障,办案程序存合规性质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刑事案件被害人及其近亲属,依法享有参与刑事诉讼、发表案件意见、申请伤情鉴定、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等多项法定权利。
但据被害人近亲属反映,在关某涉嫌盗窃罪一案的全部诉讼流程中,其作为被害人近亲属,从未收到法院送达的开庭通知、诉讼权利告知书等任何法律文书,既未能参与庭审发表意见,也未被告知享有伤情鉴定、财产损失评估、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权利,依法享有的各项诉讼权利完全无法行使。家属认为,相关司法机关在未保障被害人近亲属法定诉讼权利的情况下作出判决,不符合刑事诉讼法定程序,侵害了被害人一方的合法权益。
目前,被害人近亲属已完整留存本案一审判决书、被害人伤情诊断证明、死亡证明、与办案单位沟通记录等全部相关材料,作为后续依法维权的核心依据。
四、家属六年坚守维权,只求案件依法公正处理
“母亲瘫痪在床生活无法自理,父亲含恨离世,家中财产遭受损失,涉案人员却仅以盗窃罪被判处三年六个月刑罚,这样的结果我们实在无法接受。”被害人之子张某表示,多年来,他始终坚持通过合法途径,向各级公安、司法、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案件问题,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反复就案件定性、程序合法性提出质疑,但始终未能得到公正、合理的处理结果。
张某强调,自己的核心诉求并非追求片面的重判,而是希望司法机关能够全面查清案件全部客观事实,依法纠正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的程序问题,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对案件性质重新认定,切实保障被害人一方的合法权益,让法律的公平正义真正得以彰显。
五、家属合法诉求:启动法律监督程序,维护司法公正与当事人权益
1. 请求辽宁省公安厅纪检监察部门,对沈阳市公安局大东分局办理本案的相关工作人员履职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核查是否存在履职不当、拖延办案等违规违纪情形,对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2. 请求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本案生效判决进行全面审查,依法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事实、案件性质重新审理并作出公正认定;
3. 请求相关司法机关依法补充完善被害人伤情鉴定、财产损失评估等法定程序,充分保障被害人近亲属行使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法定权利;
4. 请求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公开案件后续核查、审理进展,以公开透明的办案流程回应群众关切,维护司法公信力。
注,本文所述内容及相关诉求,均由事件当事人自愿提供、自愿曝光,内容真实性由当事人负责;本人仅受当事人委托代为整理、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