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搬了家后,离家乡近了许多,所以老家的房子居住的频率也就少了些。本来因为时常回老家居住,为了方便“指尖运动”,所以在老家办理了一条宽带,每年800元。搬了家后,这条宽带就显得可有可无,所以便去营业厅退订业务,不想此去刷新了我的认识。
当时宽带是父亲在农村老家街上的营业厅办理的,上门安装调试,服务到位,使用期间曾发生故障,报修后的维修也甚是及时,并无什么槽点。但退订业务却不如我想的那般容易,当时办理业务的营业点表示他们并无权限,需要我们自己将光猫拆下,并送到他们指定的具有拆机退订业务权限的营业厅办理才行。
这样的运营逻辑颇为神奇,任何一个门店都具有开通业务,也就是让客户交钱的权限,但是仅有一些指定的门店才具有关闭业务,也就是允许客户停止交钱的权限。我跟同事提起此事,同事解释说一些乡镇上开设的营业厅都是加盟店,而需要关停业务的话得去直营店。
这样的解释于资本运营逻辑固然可以解释得通,扩容资本流入渠道,而限制资本流出渠道。但是于“为人民服务”以及“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逻辑,我实在是难以理解。我的父亲六十多岁,也不会开车,他如何从老家去得指定的营业厅办理业务,想来只能乘坐公交车倒来倒去,没有个半日的时间他也办不了这个业务。
更何况,老人对于关停业务需要提供的各种资料,履行的各级手续也并不一定能了然于胸。到时因为归缴物品缺失或是提交材料不足而折返回家补齐,再过去办理的话,一天时间也便耗掉了,而且业务也不一定就能够办理完成。
后来,我让父亲就将拆下的光猫放在了当时办理业务的营业厅,并进行了拍照留证,告诉他可以回家了。同时,通过拨打“10000”号进行了投诉举报,并将自己的处理方式予以了告知。接线人员向我解释,理由大概还是我刚提到的权限问题,还举了一个我以为颇有趣的例子,“您在超市买了东西,然后物品遗在了超市,那么物品的丢失肯定是您自己的责任”。
我以为这是个非常不恰当的例子,因为物品的“权属”完全不同。我在超市买了东西,达成了交易,东西便是我自己的,因为自己的粗心导致物品丢失那肯定是自己的问题。但是,我通过办理宽带业务,从运营商那儿租赁了光猫,获得了它的使用权,如今我退订了业务,也便失去了它的使用权,我将本就属于运营商的光猫归还运营门店,便算协议履行到位了。至于运营商如何量定此光猫的权属单位以及权属等级啥的,那便不是我考虑的范畴了。
之后接线员表示会向上级反映,也会有人很快与我联系确认解决方案。确实不久便有工作人员与我联系,他提出可以线上办理,我提供他们退订业务需要的材料,并发送到指定邮箱便可以完成业务办理。我拒绝了这个提议,因为考虑到我父亲作为一名老年人的实际情况,我并不认为他可以完成他们提出的线上办理要求。那么,他的解决方案便是以我作为执行人而提出来的,于我而言这样的操作虽然不难,但办理业务与关停业务的主体却发生了迁移,“可以”并不等同于“应当”,我觉得这是我们日常生活中最容易混淆的两个概念。
又过了两日,又有工作人员与我联系。我提出了我能接受的解决方案,我的父亲带上身份证去他当时办理业务的营业点,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完成所谓的“线上退订业务”。至于运营商如何打破直营店与加盟店之间的业务壁垒,畅通群众业务办理渠道,那应该是他们需要考虑的问题。而我们作为客户,能够方便、快捷、高效地完成业务的办理,并能受到理所应当的指导与服务便行。
结果可想而知,运营商同意了我的建议。我并不以为这算是一场博弈的胜利,在我看来,这更像是“庶民”卑微的挣扎,而达到了伤痛暂时的平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