姗意莫离3

第三章 汴州风月,本心不移

暮春的汴州,落了满城的海棠。怡安王府西跨院的檐角下,垂着半幅素色纱帘,风一吹,便卷着满院的花香,漫进窗内。

万姗正坐在案前,指尖捏着一支小狼毫,对着面前摊开的医书,一笔一划抄录着什么。案角堆着半干的草药,有柴胡、黄芩、甘草,都是她按着吕氏盲医留下的手记,一点点从药铺寻来的。上回朝堂风波过后,她便沉下心来,把脑子里记着的病理药方尽数整理出来——她总记得,月谷关二十万将士死得不明不白,这怪疾一日不除,夷狄的铁蹄便一日悬在南北百姓的头顶。

府里的人渐渐都知道,这位莫公子带来的“夫人”,和汴京城里那些娇养的贵女全然不同。她从不涂脂抹粉,也不穿金戴银,平日里除了整理医书,便是在院子里晒药、煎药,府里的仆婢丫鬟得了风寒头疼,寻不到大夫时,来找她,她总肯耐心诊治,分文不取。有一回厨房的婆子烫了手,半边胳膊都起了燎泡,哭着来找她,她二话不说,翻出自己配的清凉药膏,细细给婆子敷上,又叮嘱了忌口,半点没有嫌弃的意思。

杏一总笑着说她:“嫂子这般心善,倒不像相府里出来的千金,倒像个悬壶济世的女先生。”

万姗只是淡淡一笑,低头继续捣药。她早不是那个深宅大院里,连蚂蚁都不肯踩死的大小姐了。流放路上见过太多生死,破庙里挨过饿、受过冻,便知道这世间最珍贵的,从来不是身份排场,是能实实在在帮到人的本事,是落难时不踩一脚的善意。她受过别人的恩,便不肯吝惜自己的一点暖意。

她这般性子,落在旁人眼里,便成了别样的风景。

这日宋扬在府里设了宴,请的是当朝临川王赵珩。赵珩是当今皇帝的堂弟,年方二十,手握京畿卫戍的兵权,生得是面如冠玉,目若朗星,是汴京城里出了名的玉面郎君,上赶着攀附的世家贵女能从王府门口排到朱雀大街。他素来和宋扬交好,听闻前几日朝堂上那桩风波,是一位梁国的女子凭一首诗、一卷手记解了围,心里本就存了几分好奇,今日来赴宴,便特意绕路,想看看这位奇女子。

刚走到西跨院的月亮门外,便撞见了这样一幅光景:

海棠树下,万姗正蹲在地上,给一个小丫鬟处理磕破的膝盖。她穿着一身半旧的素色布裙,头发松松挽了个髻,只用一根木簪固定着,鬓边垂着两缕碎发,被风吹得微微晃动。她手里拿着帕子,沾了温水,一点点擦去丫鬟膝盖上的泥污,动作轻柔,眼神专注,嘴里还轻声安抚着:“别怕,上了药就不疼了,只是这几日别乱跑,免得伤口裂了。”

那小丫鬟哭唧唧的:“夫人,管事妈妈说我笨手笨脚,要扣我月钱……”

“不妨事,”万姗擦干净伤口,给她敷上止血的药粉,用干净布条缠好,抬眼笑了笑,“我去和管家说,你是帮我晒药摔的,不算你的错,月钱扣不得。”

阳光穿过海棠花瓣,落在她脸上,没有半分脂粉,却清艳得像枝头刚开的花。她身上没有半分贵妇人的骄矜,也没有亡国遗民的瑟缩,平和,从容,像一汪深潭,看着软,底下却藏着韧劲。

赵珩站在月亮门外,一时竟看呆了。

他见惯了汴京城的贵女们,一个个描眉画眼,行不动裙笑不露齿,见了人要么矫揉造作,要么扭捏羞怯,从未见过这样的女子——她能提笔写惊世的诗,也能蹲在地上给一个下等丫鬟处理伤口,眼里没有高低贵贱,只有实打实的善意。

直到身边的随从轻咳了一声,他才回过神,转身往正堂去,心里却已经记下了这个身影。

自那日起,临川王赵珩便成了怡安王府的常客。

起初还借着找宋扬议事的由头,后来便索性直接寻到西跨院,各种礼物流水似的送过来。先是东珠、赤金首饰、云锦绸缎,都是汴京城最时兴的稀罕物,后来见万姗碰都不碰,又打听到她在寻医书,便动用王府的势力,把太医院里藏的孤本医书抄了送来,甚至连汴城南边一座带药圃的三进宅院,都连着地契一起送了过来。

府里的仆婢都看傻了眼,背地里窃窃私语,说这位莫夫人好福气,竟能得临川王这般青眼。连杏一都私下里和万姗说:“嫂子,临川王在咱们大宋,可是顶顶尊贵的人物,多少人求都求不来的眷顾,你可别太驳了他的面子。”

万姗只是笑了笑,所有送来的礼物,都原封不动地放在偏房里,连盒子都未曾打开过。等赵珩再来时,便直接让丫鬟把东西都搬出来,对着他敛衽一礼,不卑不亢:“王爷厚爱,万姗心领了。只是这些东西,我一概不能收。”

赵珩坐在石凳上,摇着折扇,挑眉看她:“哦?为何?这世间女子,哪有不爱珠宝华服,不爱安稳宅院的?”

“王爷说的是,”万姗垂着眼,语气平静,“只是我在北地破庙里,饥寒交迫、命悬一线的时候,珠宝不能当饼吃,华服不能当柴烧,宅院也挡不住寒风。能让我活下来的,是一口温水,几张面饼。这些身外之物,于我而言,早已没那么重要了。如今我在王府安身,吃穿不愁,更用不着这些东西,王爷还是收回去吧。”

赵珩握着折扇的手一顿,他从未听过哪个女子,能把泼天的富贵说得这般云淡风轻。他见过太多女子,为了一点赏赐便争风吃醋,为了攀附权贵便费尽心机,眼前这个女子,明明握着一步登天的机会,却连眼皮都不曾抬一下。

他心里的欣赏,又多了几分。

他不肯就此作罢,只收了那些珠宝宅院,却依旧常来。有时见万姗在院子里煎药,被药气熏得皱眉,便二话不说,让人从自己王府里搬来最好的银药炉;有时听闻府里有管事婆子背地里克扣万姗的份例,说她是亡国的罪臣之女,当即便要让人把那几个婆子拉出去发卖,却被万姗拦住了。

那日几个管事妈妈被押到院子里,吓得面如土色,赵珩坐在上首,脸色冷得像冰。万姗却走上前,手里拿着一本账册,一条条念出她们克扣份例的明细,既没有撒泼怒骂,也没有哭哭啼啼,念完了,才对着赵珩道:“王爷,这是怡安王府的家事,我自己能处理,不敢劳烦王爷动怒。这些妈妈在府里当差多年,一时糊涂犯了错,按王府的规矩罚便是了,不必因我坏了王府的规矩。”

她说完,便转头看向管家,把账册递了过去,条理分明,分寸得当,半点没有借旁人的权势撑腰的意思。

赵珩看着她挺直的脊背,心里忽然明白了。这个女子,从来不是需要躲在男人身后求庇护的菟丝花,她自己手里,便握着刀,撑得起自己的天地。

这般不矫情、不造作,有风骨、有底线的女子,他活了二十年,只见过这一个。

偏偏这时,莫青被枢密院派去边境巡查防务,要走半个月。临走前的凌晨,天还没亮,莫青便悄悄收拾好了行囊,他怕吵醒万姗,动作放得极轻,转身要出门时,却看见万姗端着一盏热茶站在门口,身上披着外衣,眼底还带着刚醒的倦意。

“怎么醒了?”莫青放低了声音,伸手替她拢了拢外衣,“天还凉,快回床上去。”

“给你装了些东西,”万姗把手里的一个布包递给他,里面是她晒了许久的草药,治水土不服、风寒腹泻的,都分小包包好了,还有她连夜烙的干粮,都是他爱吃的口味,“边境风大,照顾好自己,遇事别硬扛。我在府里很好,不用惦记。”

莫青接过布包,指尖触到她微凉的手,心里一暖。他不善说什么缠绵的情话,只紧紧握了握她的手,低声道:“等我回来。门锁好,夜里别轻易开门,有事就去找杏一,或者给枢密院送信,我留了人在府外照应。”

他走了之后,赵珩来得更勤了。他知道万姗最大的执念,是寻找失散的母亲,便特意找来自己安插在北地的眼线,让他们全力查访苟家村一带逃难妇人的下落,拿着查到的线索来找万姗,语气里带着几分笃定:“万姑娘,你放心,我赵珩在北地的人手,比明党多得多。只要你母亲还活着,我定能帮你找到,让你们母女团聚。”

这话像一块石头,投进了万姗的心湖里。

寻母,是她撑过流放、撑过饥寒、撑过无数个想死的日夜,唯一的念想。她为了这个念想,能在深夜里拼命奔跑,能放下身段乞讨流浪,如今有人告诉她,能帮她实现这个愿望,说不动心,是假的。

可她只是沉默了片刻,抬头对着赵珩深深一揖,语气依旧坚定:“王爷的好意,万姗感激不尽。只是寻亲是我自己的事,我母亲的下落,我会自己去找。欠王爷的人情太多,我万姗,还不起。”

赵珩脸上的笑意终于收了起来。他往前一步,盯着她的眼睛,语气里带着几分不解,几分不甘:“万姗,我到底哪里不如莫青?”

他站在她面前,身姿挺拔,容貌俊朗,一身锦袍衬得他贵气逼人,是汴京城无数女子的梦中人。他一字一句道:“我是大宋的亲王,手握京畿兵权,家世、权势、容貌,哪一样不比他一个亡国的遗臣强?他能给你的,我能给你百倍千倍;他做不到的,我也能做到。我能给你安稳的一生,能帮你报家仇,能帮你找到母亲,能护你一辈子不受委屈。为什么?为什么你连一个机会都不肯给我?”

海棠花瓣落在他的肩头,风停了,院子里静得能听见彼此的呼吸。

万姗抬眼,迎上他的目光,没有半分闪躲,也没有半分瑟缩。她的眼神清澈,却带着看透世事的平静:“王爷,您很好,是万姗配不上。”

“我不是问你配不配,我是问你为什么!”赵珩的声音拔高了几分。

“因为王爷遇见我的时候,我是怡安王府的莫夫人,是能作诗、懂医理的万姗。”万姗的声音很轻,却字字清晰,“而莫青遇见我的时候,我是破庙里饥寒交迫、写了绝命诗等死的罪臣之女。我蓬头垢面,满身污秽,连一口饱饭都吃不上,国破家亡,心如死灰,是天底下最狼狈、最不堪的人。”

她顿了顿,眼底泛起一丝暖意,语气却依旧平稳:“那时候,他没有因为我是罪臣之女就避之不及,没有因为我狼狈不堪就轻贱我。他给了我活下去的机会,给了我平等的尊重,他懂我诗里的家国恨,懂我心里的执念,从来没有把我当成一个需要依附男人的玩物,一个用来装点门面的美人。”

“王爷,乱世里,容貌、权势、荣华,都是过眼云烟。”她看着赵珩,眼神坦荡,“今天您能给我这些,明天烽烟再起,这些东西也可能一夜之间烟消云散。唯有落难时的真心,平等相待的尊重,才是最难得的。我万姗这条命,是莫青救的;我这颗心,也只能给他。不是您不好,是我心里,已经装不下别人了。”

这一番话,说得不卑不亢,没有半分矫饰,也没有半分拖泥带水。

赵珩站在原地,愣了许久。他一直以为,自己给的是世间女子最想要的一切,却从未想过,这个女子想要的,从来不是这些。她要的,从来不是攀附谁的高枝,不是锦衣玉食的安稳,是一份真心,一份懂得,一份危难之际不曾放开的手。

他忽然笑了,摇了摇折扇,眼底的不甘散去,只剩下敬佩:“好,好一个万姗。是我赵珩唐突了,只看见了你的才情容貌,却没看见你的风骨。”

他往后退了一步,对着她拱手一揖,恢复了往日的磊落:“姑娘放心,往后我再不会以这些东西扰你。你寻母的事,我依旧会让手下留意,有消息便让人告知你,不是为了别的,是敬姑娘的风骨。”

说完,他便转身走了,再也没有来过西跨院。只是后来朝堂之上,但凡有针对莫青的攻讦,他总会不动声色地帮着挡上几句,这都是后话了。

半个月后,莫青从边境回来了。

万姗算着日子,一早就去了城门口等。汴州的城门人来人往,车马喧嚣,她站在路边,穿着素色的布裙,安安静静地等着,像一株临水的兰。直到看见那熟悉的身影,骑着马从远处过来,风尘仆仆,眼底却带着笑意,她的心,忽然就定了下来。

莫青看见她,立刻翻身下马,快步走到她面前,伸手替她拂去落在发间的柳絮,语气里带着心疼:“怎么在这里等?风这么大,也不知道找个地方避一避。”

“想早点看见你。”万姗看着他,笑了,眼底的暖意,像化了的春水。

回去的路上,莫青从行囊里掏出一块石头递给她。那是一块边境山上捡的青石,带着天然的纹路,算不上好看,却被磨得光滑。“你之前说,喜欢看山川奇石,路过山的时候,捡了一块,不算什么稀罕物,你别嫌弃。”

万姗接过石头,紧紧握在手里,指尖触到石头的温度,心里暖得一塌糊涂。

赵珩送她的珠宝宅院,她看都不看一眼;莫青从边境捡回来的一块普通石头,她却视若珍宝。

她要的,从来就是这样的东西。不是泼天的富贵,不是绝世的容貌,是把她放在心上,记得她随口说的一句话,懂她心里的执念,愿意和她并肩走下去的人。

夕阳把两人的影子拉得很长,并肩走在汴州的青石板路上,没有说什么缠绵的情话,却有着说不尽的安稳。

万姗低头看着手里的青石,心里清楚,这乱世风月,繁华万千,都抵不过破庙里的一口热汤,抵不过深夜案前的一盏灯火,抵不过一个知她、懂她、敬她、护她的人。

知遇之恩,没齿难忘。既许了一人,便纵有前路千般诱惑,万般风雨,她也只会守着本心,一步不挪,与他并肩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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