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秒被扇17个耳光!校园霸凌防治不能事后追责

近日,一段记录校园霸凌的视频在网络上引发广泛关注。视频中,广西梧州市苍梧县石桥中学一名女生遭遇了极其恶劣的欺凌。


根据视频内容及受害女生家属提供的资料,这起事件发生在学校宿舍内。画面显示,受害女生被迫跪地,不仅被泼水,更被施暴者骑在身上,甚至有三人将脚踩在其头部,还比出剪刀手拍照。另一段视频则记录了施暴者扯住女生头发、连续掌掴的暴力场景。尤其令人发指的是,在一段3分钟的视频里,从2分15秒到2分37秒,短短22秒内,该女生就被扇了17个耳光。尽管她面部红肿、不断呼痛,但施暴者并未停手,暴力行为在宿舍的床旁、阳台等多个地点反复上演。

官方迅速介入:校长等责任人被停职,9名施暴学生送专门学校

事件曝光后,当地迅速成立联合调查组。9月7日,苍梧县联合调查组发布通报,确认石桥中学八年级多名女学生因琐事积怨,于9月3日和4日中午在学校宿舍对一名女学生进行打骂,警方已依法立案调查。

9月9日,调查组再次发布处理通报,力度空前:

对学校管理层的问责: 对石桥中学校长潘某某,副校长梁某某、车某某,以及班主任魏某某,因涉嫌工作失职失责,责令其停职检查。

对施暴学生的处理: 对9名实施欺凌的学生,依照法定程序送往专门学校接受矫治教育。

对家长的介入: 对涉事学生家长进行法治教育。

校园安全防线为何失守?防治不能仅靠“事后追责”

开学之初便发生如此恶劣的霸凌事件,令人愤慨之余,更暴露出涉事学校在校园安全与欺凌防治体系上的严重漏洞。

事实上,国家层面早已为校园欺凌防治制定了明确的责任框架。相关规定要求,学校需定期开展专题教育,成立由校长负责的欺凌治理委员会,并制定详尽的防治规章制度。尤为关键的是,根据教育部去年发布的《专项行动“十项要求”》,学校必须在宿舍、楼道、天台等隐蔽场所实现视频监控全覆盖,并加强网络巡查。

此次事件中,受害者多次、长时间、多地点遭受严重侵害,且事发于校内宿舍,这强烈暗示学校的管理存在巨大疏漏。如果校方能够严格落实上述规定,在日常管理中稍加警觉,本有机会及早发现并制止暴力。然而,学校却在视频曝光后才“后知后觉”,这至少说明其在预防欺凌问题上敏感度严重不足。

个案处置是起点,系统性防范才是终点

此次官方的处理力度——从停职校长、副校长到将所有施暴学生送入专门学校——在同类事件中实属罕见。这不仅体现了事件的严重性,也回应了社会对严惩校园欺凌的强烈呼声,更传递出一个清晰信号:学校作为学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将防治欺凌作为核心工作,绝不能流于形式。

目前,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已公布。若后续能进一步公开其失职失责的具体细节,不仅能回应公众对“问责是否精准”的关切,更能形成典型案例,警示其他学校主动排查隐患、补齐短板。

必须认识到,防范校园欺凌是一项系统工程,学校并非唯一的责任主体。《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明确指出,需要教育部门、学校、家庭及社会各界协同治理。因此,对这起事件的反思不应止于对学校和个人的追责。我们更应追问:此类事件的发生,是否反映出当前校园欺凌防范体系在制度设计或执行层面存在更深层次的共性问题?家庭、社会在预防环节又扮演了怎样的角色?

唯有对这些问题进行深度复盘与系统性问责,才能让此次严肃的个案处置,真正成为推动整个地区乃至全国校园安全体系进步的契机,从而跳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的被动循环,将“防范于未然”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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