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子曰:“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
这句话是有子探讨“礼”,即社会秩序的观点。
礼之用,和为贵。
礼之用,和为贵。我们建设尊卑长幼高低秩序,和谐融洽是最宝贵的。为什么出现“礼”?这是因为一个普通人可以维系稳定的社交关系的人数是150人,这就是邓巴数。古代社会族长要保证族群生存,狩猎采集存在不同的分工,需要调用大量的人财物的资源,基于成员能力资历不同,组织内地位高低也不同,为保证组织稳定,信息有序传达,对组织建设提出了关于保证秩序的要求。
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
一个组织队伍有不同的想法、价值观以及意见,不分家的情况下但只能向一个方向出发,这就靠规矩来约束成员,尽最大可能汇聚力量推动团队前进。周公旦建立了周礼,规定了天子和诸侯王等贵族平民的身份等级,从“衣、冠、文、物”四个大小方面分别提出规定,为周朝稳定发展建立了制度基础。
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
有什么要注意的,就是要知道关系融洽的目的,即更流畅整合资源求生存,为关系和谐失去了秩序约束,政令难行就得不偿失了。汉初叔孙通给刘邦操练了一套朝堂礼仪,群臣从不讲究朝堂礼仪毫无约束到肃穆有序,刘邦看到之后说:“吾乃今日知为皇帝之贵也”,这才知道做皇帝的尊贵。同时,丈夫与妻子,家长与子女,领导与下属打成一片,没有高低威严之分,亲密到放纵的样子,未来要做事情主心骨就没有威信了。同时这句话证明了法家是儒家演化而来的,由从强调礼法入手,延申为维护规则法度的威严性,从礼法的层面维护统治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