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全体党员干部必须用严明的纪律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三个坚持”,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坚持原原本本学,深学细悟慎思。学纪是党纪学习教育的基础。最新修订的《条例》共158条,与2018年《条例》相比,新增16条,修改76条。要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学,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紧扣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六大纪律”,对照原文,新旧对比,学深细悟,把握新变化新要求,明确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解决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
坚持全面系统学,入脑入心入行。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在湖南考察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组织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督促领导干部树立正确权力观,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要全面系统学、融会贯通学,把党纪学习教育与贯彻党的自我革命重要思想结合,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论述结合,以学习《条例》为切入点,进一步延伸学习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不断强化遵规守纪的内在主动和行动自觉,推动纪律教育入脑入心入行。
坚持联系实际学,实干笃行担当。为学之实,固在践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同纪检监察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注重以案促学,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使自己真正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同时注重学用结合,进一步提高依规依纪依法履职水平,坚持执纪执法为民,准确规范执行党的纪律,坚决维护纪律的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