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探险队长晓迪
来源 | 买对不贵
“且行且珍惜”,终究变成了「爱已成往事」。
近几日,马伊琍与文章离婚的消息占据着各大媒体平台的热搜榜,关于“且行且珍惜”的婚姻,也成为大家热议的话题。
而作为专业的保险咨询平台,【买对不贵】接下来3天就来讲下,有关离婚后的保险该怎样分?
借此,我们将推出以下系列解读文:
1)最不推荐的浪漫保险——【夫妻互保】
2)保险资产,离婚后到底怎么分割?
3)父母离婚后,孩子保单受影响吗?
今天解读第一个话题:【买对不贵】最不推荐的浪漫保险——夫妻互保。
营销员的鸡汤
以最常见的重疾险应用为例:小文和小伊(虚构),每人一份重疾险,投被保险人的架构是相互作为对方保险的投保人,同时额外附加了一份【投保人豁免】。
应用在保险利益上的好处就是:
当一方发生轻症/中症/重疾/身故的时候,不光自己的保险会理赔,另一半的后续保费也不用交了。
生病了生活本已艰难,真的是雪中送炭啊,而且利益相互渗透,也很浪漫不是吗?
真正做到了:“互为连理枝”。
真相
真相很简单。其实就是增加了一个小附加险【投保人豁免】。
【投保人豁免】的本质,就是一个减额的定期重疾险:
减额是指保障的额度在缴费期内不断降低;
定期是指只保障一定期间,这个一定期间,就是缴费期。
应用的场景:
不是限于在夫妻间,也可以加在孩子保险上,老人保险上,都可以;
也不限于重疾险,寿险,年金险等都可应用;
甚至,完全不需要夫妻两买同一款产品,同一家公司的产品,这些限制完全没有。
真的是非常free style的灵活的附加险而已。
一点都不神奇,所有的浪漫泡泡,和投保限制(比如只能两人买在同一家公司,甚至同一款产品,等等,都是胡扯),都是营销员为了促单的广告说辞罢了。
“互为连理枝”的设置,不仅保障上更完善,更人性化,感情上还特别浪漫~
只是,【夫妻互保】的前提是:白首不相离。
写到这里,我特意翻查了下相关离婚报告,真是“耸人听闻”。
39%这个数字意味着,当时的北京,每3对结婚的新人,有1对会以离婚告终。
漫漫人生,你敢把赌注压在白首不相离上吗?
万一没有坚持走到最后,那么感情上,可以挥一挥衣袖各走各路。
但这份【夫妻互保】的保单的所有权和处置权,竟然还握在在对方手上。
因为投保人享有保单的处置权,所以投保人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上述例子中,小文完全可以不经过小伊的同意,就单方面退保这份保险,取回退保所得保单价值。
大家可能想,退保就退保,大不了小伊再给自己买一份嘛?
可是,真的保险不是你想买就能买,先不说你年龄大了,保费会更贵,万一身体情况不理想,有可能无法再买到保险,从而失去保障。
现代人有很好的体检习惯,查出点小毛病,也是太正常不过的。
举个例子:
如果小伊身体出现点小问题,比如甲状腺结节,乳腺结节,就不能无条件地购买保障型保险了,代价就是甲状腺和乳腺部位的保障不保;
甚至更糟一点,有了肺部结节,肝功能不正常等其他问题,根本就再也买不了保障型保险了。
那真的倒了大霉了,明明一份延续终身的保障突然就没了。。。
你说冤不冤?
保险的价值,本身就是保障风险的,别因为一个看似浪漫的设置,又给这份保单平添了额外的风险。
如果已经加了投保人豁免了,遇上婚姻结束,这份保单该怎么处理呢?
【买对不贵】给大家支支招:
一、 最理想的方式:变更投保人
夫妻俩一起到保险公司,将投保人变更回另一半,或者另一半的父母等可保单可接受的投保人。
这样不会影响到现有的保障,也不会因为退保带来损失。
适合类型:好聚好散的夫妻,比如离婚公布前一晚还朋友圈互动的马伊琍和文章。
真心佩服,马伊琍好刚一女子。
二、最无奈的方式:退保,一清二断
为什么最无奈呢?因为保障类保险,提前解约是损失最大的方式。
首先,退保只能拿回现金价值,如果保单持有时间较短,损失会非常大;
其次,像重疾险等产品,退保后就失去了保障,想要再购买,保费会比较贵;
最后,如果身体情况不理想,有可能无法再买到保险,从而失去保障。
这种适用的类型:就是撕逼夫妻,相看两相厌,连为了对方的保障跑一趟保险公司都不愿意。
保险的价值,本身就是保障风险的,【夫妻互保】的设置看似浪漫,却也给这份保单平添了额外的风险。
如果不能保证白首不相离,那么投保时的正确姿势,应该是:
自己给自己投保,才是王道。
就像马伊琍说的:与其让别人打伞,不如自己打伞!
以上就是第一篇解读文,买对不贵最不推荐的浪漫保险--【夫妻互保】,如需了解更多欢迎关注【买对不贵】公众号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