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耳喜欢画画。
虽然他有一双大耳朵,他有一副大嗓门,他有一只一写字就僵硬的右手,但是他就是喜欢画画,画简单的画,或者叫粗陋的线条。即使是这线条,也是自发的从大耳内心排着队奔涌而出的,就好像一台打印机,一台不需要输入的打印机,直接就是连续不断的灵光迸射出来,落到“沙沙沙,沙沙沙”的笔尖。
这项才能始于大耳六岁那年。在那之前,他已经上了三年幼儿园、一年学前班。他好像还没记事就开始沐浴教育的春风,因此,学校几乎成了他一出生就有的永恒记忆。
而家,对他来说则显得陌生。
那年,“六一”节前一天下午,大耳站在学校大门的铁栅栏后面,看着兴高采烈的小朋友被自己的爸爸妈妈陆续接走。往日喧嚣的校园逐渐安静下来,大耳还站在铁栅栏后面,沉重的书包压得他脑袋深埋到颈子里。
老师踩着高跟鞋离开了,保洁阿姨提着扫把离开了,门口保安开始给教室落锁,大耳仍然站在铁栅栏后面,爸爸妈妈没有来,“爸爸妈妈去哪了?……他们怎么还不来接我回家?……”大耳自言自语,肚皮开始咕咕直叫。
初夏的傍晚开始降临,大耳从半开半掩的校门慢慢走出去,年轻的保安将聚精会神盯在电视荧幕上的眼睛稍微停顿片刻,见最后一个孩子终于离开了学校,便紧跟着将大门锁上,又立刻缩回黑洞洞的小屋。
“孩子,你去哪?”一双精致的棕色小牛皮鞋在大耳低垂的眼神中突然停住。
“唔……我……”大耳想说“回家”,但是话到喉头时想起老师上课教育小朋友们不要跟陌生人说话。
“不要害怕,叔叔不会伤害你的,叔叔的孩子也跟你差不多大……走吧,你去哪?我送你……你一个小孩子走路不安全。”
大耳放慢了脚步,任其自说自话。
“我呢,我在附近工作,刚好下班路过,看到你一个人,就想起我也很久没有去学校接孩子了……所以……”声音有些发抖,好像用情很深。
大耳走到墙边,倚着墙站定,慢慢抬起无精打采的头,一个面色清秀的中年男人出现在他狭小的视野,面露温情,带着殷切和渴望。
大耳定定地看着,像思考,像犹豫不决,像不知所措。
男人轻轻点了一下头,嘴角显出一丝微笑,“走吧,我带你去吃好吃的……”
大耳肚子“咕咕”叫,步子就自动跟在男人的脚跟后面。
吃完山姆大叔的炸薯条,大耳和这个像爸爸一样的男人热乎起来,一只稚嫩的小手被结实有力的大手紧紧握住。
“嘿,小家伙,你要不要喝水?我去给你买牛奶喝好不好?……”
“叔叔,我不喝了,我想回家……”大耳礼貌的叫着眼前这个和蔼的男人。
“不不不……,不行……,那不行……”
“叔叔请你,走,那儿就有个商场……”叔叔好像非常喜爱他,不舍得送他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