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风入戏太深
怪我路过你的梅花驿没能停下来”
在最后一个十字路口,我们终于没有遇到红灯了,像狠下心来加快了脚步,快步穿过那些在夜里才会引人注目的小吃摊,他走的很快,就和之前一起去考场的时候一样快,我在后面努力避开地上的垃圾和摆放混乱的桌椅,他回了两次头,没有停在那些嘈杂的市井中间。还是到了目的地,在酒店门旁溢出的光亮中间,我站在他身侧,垫着脚看他手机屏幕上的地图,努力的记清他用来指路的每一句话,很用力的笑也很用力的点头,然后把手腕上的金箍环拽下来,伸手放进他的衣服口袋。几秒钟的沉默后互相告别,在我的视线范围内,他没有回头也没有把手放进口袋,那个背影消失的很快,和当时把我送上出租车之后消失的一样快。
第二天早上,我走的很快,你知道的,我一个人走陌生的路总要这么做,看起来很清楚自己要走的下一步。要不是在第三次路过同一个警务厅时保安大叔主动给我指了路对面两百米处的地铁站,我真的可以骗自己是一个人找到了回家的路。
我本来强迫自己不去相信,一个不愿意放慢脚步等你的人是不在意你的,你看呀,这么长的腿,走的慢了多费神呢,我不愿意他为我费神,就像我一度大方的不愿意他为我不快乐。直到后来,我见过他走的慢了的时候,见过他走的比我还慢愿意等我的时候,我走在他身侧默默自嘲,你看,他第一次也最后一次愿意为我放慢脚步了。他说天涯何处不相逢,不要把离别搞得太难过,是呀,这样的离别对他又有什么值得难过的呢。
这世上真的会有那么一个人让你一不小心乱了阵脚,失了方寸。无论是遇见他之前还是之后,我都是一个对暧昧嗤之以鼻的人,但是当暧昧不清这个词用在我和他身上的时候我忘记了鄙夷我自己。我不信,不信这是建立在爱慕之心上的虚伪友谊,直到后来我隐隐约约意识到他不会去伤害任何一个对他心生爱慕的女孩的时候,我还是不依不饶的骗自己,我和她们不一样,怎么能一样呀,他的生活里不可能出现第二个这样对他好女孩了,他不会再遇到一个这么懂他的女孩了。
事实是,我错了。三观比五观重要没错,所以彼此珍惜;放弃比开始困难也没错,所以彼此错过。我们也不过是擦肩而过的路人甲,只是路过彼此的时候偶然扭头多看了一眼,只是一眼罢了,这一眼不足以让两个人都愿意停下脚步。等扭过了头背对背行走,没人知道有一方会泪流满面频频回头。不断回头的那个人一次次找着理由说再见,好像是要说很多很多次才敢相信一条长长的路会走到尽头。这条路的尽头,我变得很小气,小气到不愿意你的快乐痛苦和失望都与我毫无干系。倒是一个人走路的时候多了,不用麻烦保安也能看得懂地图了。
走的时候是朋友,背对背的久了才明白那是借口,等有一天我失去了为他泪流满面的能力,我们才又在街头遇见。我们礼貌的寒暄,彼此坦率的没有丝毫羞涩尴尬,也没有那种老友把酒的感慨,分别久到了不是一顿午饭就可以讲述完不相见这些日子里的柴米油盐,自然也还默契的不去谈从前。等我们不紧不慢的走到了公交站台,在等来正确班次之前等来了一场又急又凶的暴雨,把伞面砸的生疼,和多年前洗刷校园的那些场暴雨一个样。
心照不宣的沉默,大概是等有一个人开口挽留,于是听见一个声音说:“我们要怎么回去呀?”另一个声音很久才飘进雨里:“这么大的雨,我们回不去了。”
这个声音伴随着公交车到站的开门声,滴滴司机的招呼声,被噼噼啪啪砸着每辆车车窗的雨声淹没过去,过了很久很久才会飘到另一个人的耳朵里,久得都不像是对过去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