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我觉得苹果树很高。
曾经,当别人在游乐园骑旋转木马时,我们已经恋爱了。
玩捉迷藏的时候,只有她可以找到我。
不管她是否带伞,她只要在我旁边,头发都不会湿。
当我鼻青脸肿时,她总是比我哭的更厉害。
她课桌里的情书,总是莫名其妙的消失,变成碎片躺在垃圾桶。
我的自行车直到变为废铁,它的后座只有她坐过。
她的笔记本,书本里,不定期多出各式各样的叶子和干花。
我每次田径比赛,不管跑第一还是最后一名,总有个人拼命加油呐喊。
大部分同学眉目传情,递小纸条的时候,我们已经偷偷接吻。
十六岁的时候,她搬去了一个很远的地方,那是一个我只能用地球仪才能找到的地方。
我在九月的第一天学会独自哭泣。
眼前的苹果树越变越矮,看着苹果一颗一颗的掉落,我看到了它们成长的每个瞬间。
有些事我觉得那个女孩毫不知情,在她离开的那一天,消失的身影把我的心带走了。
几年之后,我也离开了那棵为我们而种下的苹果树。
我来到这个国度的东边一座城市,离家很远。
这个城市很大,人们行走的速度很快,没有人真的会笑。
这让我觉得很安全,没有人会记得你,你也不需要认识他们。
它的阴雨天很多,那样的夜晚多少有些潮湿,滴滴答答,敲打树叶,听来是悦耳的。
木床上,衣裳尽解,浑身赤条,我蜷住膝盖,像个虾子,倏忽间,游进那片熟悉的海域。
“来,我喝一杯,你喝三杯”
我脸上勾画出用麦穗编织起来的亲切笑意望着她说。
“这样是有什么说法呢,靓仔弟弟”
坐我旁边的女人带着我见惯的微笑问道。
她看起来不会超过三十四五岁,皮肤因为时常做热玛吉一类的护理,充盈着胶原蛋白,淡而精细的妆容掩盖不住姣好的面容。看似是素颜,隐约从细节发掘出精致的蛛丝马迹,这样不仅需要心机,更需要价格昂贵的化妆品保底操作。身上的奢侈品配件,富有设计感不失女人味的一线时装,桌上的路易威登包包,一旁的跑车钥匙。种种迹象显示,这是个美丽的少妇,追求生活品质的富婆。
小腹没有一丝赘肉,从手臂到手指的皮肤白皙紧致,修长纤细有力的双腿,前凸后翘极富诱惑力的身材。
这个无论是年纪还是身体,都已经相当熟透的女人,是我的客户。
我从事的职业也没什么羞于启齿的。
高级男公关,会所少爷,私人情感陪护,同行伴游,身心护理师,俱乐部模特,最浅显直白广泛认知就是牛郎。
根据不同类型客人提供各种规格的服务。
我无法爽快的说我喜欢这个职业,只能说,我确实喜欢它来钱容易,工作自由度高。
物欲横流的世界,随波逐流的我。
“我再喝一杯,你别伤悲(三杯)。”
我也并不多答,只是用稳定不打滑的笑意盯着她说我的台词,吞下这份龙舌兰,它浓烈的香气,伴着辛辣,烟熏果香滑入我的喉咙。一般点它的人喜欢玩味激情享受动感,这样黑丝绸般的夜晚,目的呼之欲出。
更何况是她点了我的荤台。
何谓荤素,素台有时候只是荤台的烽火台,一个彼此熟悉深入的探索。对客人来说,只是验品相,有没有眼缘很必要。
也不乏一些客人并不想那么直接发生实质性的关系,她们有属于自己放不开的理由。但是又怀着隐匿的期许和好奇,毕竟看过服务单,又选择服务,就已经明白了游戏规则。之后的一切桥段,让我们这些游戏里的npc来自行拼凑露水之缘的拼图。
还有一些少有的客人,她只是因为情感或者心灵的无家可归。需要一个专属定制的自提线木偶,陪伴她打发无聊,找乐子,即时安慰。也许她的另一半出轨,大概心思在外彩旗飘飘,甚或已另觅春天。她的情人跟她分道扬镳亦或是不存在。
这个此刻与某刻,全然凭我的开拓意识和经验判断。主动组织旋律,循循善诱,要么拿捏力度,顺其自然,水到渠成。
对于那些目的直接又明确的客人就不需要太复杂的博弈,她已经选好了厨师跟菜式,释出浑身解数,满足她的胃口就足够了。
我眼前的女人,就是一个看起来一切如常,可以聊,可以笑,可以虚与委蛇,可以逢场作戏。就是不可以不空虚,内里的情感门廊已是满目疮痍。某种冲动,简单的契机,蓄势待发。
她只点过我两次陪伴聊天,我是不需要任何才艺表演去侍奉客人的类型。也不会迎合话题,欲擒故纵。更不擅于依托身体距离和亲密动作煽风点火,计算分析攻城掠地的数据百分比,完成契合。
她需要倾吐,我就认真聆听,不需要矫揉造作,我也会按我的本性去交流,提出观点,或者用某种角度去解读理解。她想听,有好奇跟兴趣,我就知无不言,不需要任何修饰,心灵通道附近的迷宫是长时间被我的孤独修葺而成,多少总会吸引着迷途的落队驯鹿,不管她看起来是鹰还是狐狸。
不用制造过渡的铺垫,她想静,我可以陪。她不动,我自己会略微强势的指引。所有的细微末节表情,肢体语言,都会被我不着痕迹的玩味,作出回应。
从身体角度,我一向有些自发倾向的无私奉献,全部时刻都是处于照顾对方一切状态,从对方的感受舒适程度来反馈给自己,每个信号尽皆为我的同步欢愉。是的,我的快乐建立在对方快乐基础。
有个同僚调侃我,身为冲锋陷阵第一线的男模cash,感慨道
“洋歌,你这种身心与客人同步体验共情的方式是很可怕的,免疫力弱的女人会像精神服食违禁品一样慢慢上瘾”
我没有cash会跳舞,唱歌,聊段子,情商高。只有笨拙而细致的探取黑洞里的回声,将自己也卷入。也许运气好,有点摸索到大巧若拙的皮毛。
“你是不是笑话我的普通话不标准呢,弟弟”
她看起来像微嗔怪又带一点儿小喜悦的问。这个睫毛有意无意闪忽着又并未有什么幅度的女子,无意间的咬词会带点广东口音的普通话。
“古月,我们交杯”
我自顾将手臂环过她的手臂,一边将杯子移向唇边,微舔上嘴唇笑着望向她。
即使有十岁的年纪差,我从来不会唤出姐姐。只会用名字或者顺口的称呼,不是多想讨好她,缩减某些认知层面隔阂。也不是逃避身份和经历差别。
单纯以心架空,跟我一起时,在我黑色的眼睛里,她只是古月这个女人,两点一线的平等,亲密的平衡,随意。
酒店内的酒吧里,缓缓放着Pink Floyd的【Comfortably Numb】,温柔而迷离的唱腔传入我的耳内,如泡沫般的情绪缥缈而没有重量的顺着血液的波浪侵入我的四肢百骸,我的谜巢。
平克·弗洛伊德(Pink Floyd)是一支英国摇滚乐队,成立于1965年。风格偏电子和迷幻摇滚,他们不断的演化成一支先锋摇滚乐队。
他们哲学化的歌词、声音实验、不断创新的CD封面艺术和精心设计的现场表演都闻名于世。
《Comfortably Numb》的吉他solo,被誉为摇滚史上十大solo之一。
早在70年代,他们就以深邃、内涵的音乐理念与天马行空的想象力火遍了西方世界。
这座享乐之城,有谁能像我听到前奏,就跟着唱出Syd Barret那句百转千回的“When I was a child I caught a fleeting glimpse,小时候我曾想抓住那个瞬间飞逝的场景。”
还有那句“The child is grown, the dream is gone.那个孩子长大了,梦也已经消逝了,I have become comfortably numb.我已经沉醉在那种舒服的麻木中了。”
让我很久以前果核就死去,躯壳仍光鲜的刻骨铭心,章霆,你在哪里!
没有等音乐结束,我拉起她的柔荑,肩膀勾住她的包,穿过橘色的墙罩着绵绵硰硰灯光的狭窄长廊,乘电梯抵达2021室。
任由她踮起脚尖,环勾脖颈,洒下星罗密布的吻。
不带一丝拖沓,不局促的喘息进入节奏。
我轻轻抬手脱下她的高跟鞋,朝门的方向摆放整齐。
她背靠墙壁半躺坐在桌子上。
霎时光景,燕喘吁吁,款摆纤腰。
春来桃杏尽缠绵,极悱恻。
一夜几度恣意几度入巫山,赴云雨。
翌日,日上三竿。
我在阳台点起一支万宝路,回望一眼还在酣睡的古月,薄被落滑开的位置,露出光洁的背部。
那首歌在心里一直萦绕,歌词赐予我一个具象化的悲伤。
我欲哭无泪。
Hello.
打扰了,
Is there anybody in there?
请问这里还有人在吗?
这句歌词深切的反应了我的处世态度。
对每个女性并不存在任何爱意。
我礼貌的敲探她们的心门。
当得到门内是空落的,我会登堂入室,喧宾夺主。
离开酒店,我驾驶着她的奔驰s系,前去另一个地方。
那是一间小小的茶餐厅。
每次我的服务工作结束,都会来这里吃碗卤肉饭,不管我饿不饿。
这间茶餐厅除了卤肉饭,菠萝包和奶茶是招牌,其它的餐饮销量很少,种类也很少。
我不是为了吃东西而来。
每座城市你总需要一个避风的地方,那个地方一定有一个你对不起的人。
这间茶餐厅的老板娘就是我来的理由。
阿may就是茶餐厅的老板娘。
她的故乡是宝岛,十几岁就来到这座城市。
那时她也是在夜里讨生意的女子,这种行业里年轻貌美的宝岛女孩,行内称呼她们台妹。
阿may跟我也是酒吧买醉时相遇的,我们借着酒意互诉衷肠,情投意合的感觉下要了对方。
虽然她是个台妹,但其实是个很勤快贤惠的女子,生活也很朴素,日常中非常居家和正经,我知道她老家重男轻女,还有弟弟需要她供着学业,每月的收入大多补贴家用。
我那时收入很不稳定,入行还浅。她一直勤俭节约的生活,同时却承担了照顾我的生活。
我很喜欢跟她二人相处,像普通夫妻情侣那样度过日常,周末,平淡却温馨。可是一旦到了夜晚,我们就会分道扬镳,她化身风尘精灵,去侍奉和讨好那些金主。
我无法坦然让她成为女朋友,她并无怨言,仍然像个认命的小媳妇一样无微不至的关心我的生活起居,只是每当下班后看到我,神情都会悲戚而内疚,我理解她的无奈。
某一天,阿may说她想回故乡了,问我愿意跟她一起回去吗,她会换个正经工作来做,我即使什么都不做也行,只要不嫌弃愿意陪着她就好。
我没有答应,她特别伤心的哭了,看到她如此难过,我也感觉内心像是被尖利的锥子凿出一个很大的窟窿一般,很疼。我抱着她轻轻吻着她的脸颊,最后她恋恋不舍的轻轻推开我。
在她收拾行李的时候,我问她回去打算做什么,她说她会去餐饮学校上课,以后会找个普通的男人结婚,一起开家小的夫妻餐厅。我说她结婚的时候我一定会去祝福她,一定要通知我,把地址也留给我。阿may的眼泪又涌出来,我替她擦去,她叹口气点点头。
阿may去机场时我没有去送她。
我变得非常努力的工作。
半年后,我坐上飞机,飞往桃园。
阿may真的在餐饮学校努力学习,而且还有一个当医生的男人很积极的追求她。
阿may看到我来找她很激动,抱着我很久都不肯放手。我牵着她的手,要她带我去街上逛逛,那个男人颓丧失落的样子我难以忘记。
我们俩就像是普通情侣一样约会,温馨,甜蜜,没有任何不自在。
在她的出租屋的床上,我要她跟我回去,我来养她。
她感动的抱着我又笑又哭。
但是我告诉她,我可能需要些时间赚钱,还需要见一次那个叫章霆的女孩,做个告别。
阿may说我去哪里她就去哪里,多久她都会等我。
我搂紧她。
于是,我为她开了这家茶餐厅。
不久之后,我也会退了我的公寓,搬进她给我的小家。
只是我依然在混沌中摸索,还带着一些杂念。
但是等到发情期结束,那只公兔会带着心甘情愿回归平淡。
因为它的身后有一座灯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