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银河的著作《生育与中国村落文化》,提出了一个新的观点:传统文化的本质,来自于村落。
在村里没有不透风的墙,你的事别人都知道,别人的事你也知道。这就是信息共有。如果按人类学里信息学派的意见,共有的信息就是文化。
村子里有很多个人做不了主的事,比方说,红白喜事。这些事要花很多的钱,搞得当事人痛苦不堪,但又不能不照规矩办。村落文化是一种强制的力量,个人意志不是它的对手。
我没有通读李银河的著作,但是这几句摘自王小波杂文的论述倒是让我想到了最近两件事。
二十几万的车 真丢不起那人
女友和老公最近不和谐了,因为“钱”。酒过三巡,女友老公的话匣子也打开了。
“这同事都是宝*、奔*的,你说我再开个大*,二十几万的,天天往单位停车场一停,真丢不起那人”。
“这个圈子就这样,早晚有一天他们会不带我一起玩的。”
女友结婚两年,才开了一年的车,老公工作刚刚有起色,本计划着买一个稍微大点的三居,将来生了孩子父母过来住也方便些,老公就要卖了车换辆60多万的车。
一个说为了更好的巩固在同事之间的关系,为了更好的发展,一个为了未来生活的舒适度能更提高。
人们常用三观来评价世俗,但经历告诉我,这世上有些事是三观以外,五行之内的事。
现在大家都喜欢混圈子,动辄就我们这个圈,你们那个圈,这圈就总归有圈规,类似社团的团体,但又无需明确,没有进圈手续,但绝对有进圈潜规则。当然也有淘汰潜规则。
例如女友老公说的“不带我一起玩了”。
混圈好像是种骄傲的事,有圈有发展,有圈有人脉,这样酒桌上的你才更有谈资,毕竟你是个有圈的人,就像有不加班、有五险一金、法定假日必休的正式工作一样。
混圈让生活更有底气。
这像极了李银河说的村落文化,没有个人意志,很多事情你没得选。但又不同,毕竟我看到很多人被“圈”的不亦乐乎,被圈的颇有成功的自信。
鹿*巷你都不知道
不知道有多少人知道鹿*巷,但是一周前我的确不知道。
跟好友吃完饭,她说必须来个奶茶。
我的脑中首先飘过的是香飘飘。
咱们来个鹿*巷的奶茶吧,我现在都靠奶茶活着了,啊,你竟然不知道鹿*巷,在**广场和**广场都有店,可火了,还有某茶。
女友布拉布拉说了好几个网红奶茶店。
我被好朋友嘲笑了,回家问了老公他也知道。
只能说我被“网红”以外了,就像体制外的人。我明明本本分分在做人。
网红产品,网红店,你可以没有,可以没去过,但你一定要知道,不然跟朋友逛街会像个村里人。我不知道这么总结网红产品是否妥帖。
没有人会因为你说刚刚读了陀思妥耶夫斯的《罪与罚》而跟你聊聊人物或情节。
现实是,如果你口如悬河的谈论几样网红产品,当然再讲几点用户体验,或者对比几样同类产品,会更容易打开话题,更容易交到朋友。
我略知少数网红产品,也被朋友安排过几种网红食物,不否认有不错的产品,但在这个网红大行其道的市场洪流中,某些优良品质的产品还是愉快的或者被动的要披上网红的外衣。
这样你才可以踏上“火起来”的道路。
回到故事里,女友的老公是个工作很努力的人,而且能力也很超群,他从一个小小的销售员做到销售总监,这一路的付出我们是看到过的。
但是目前他好像要为这个“圈子”的“长期会员”准备一张昂贵的入场券,如果你不更新硬件,那么你即将被“圈子”卸载。
在我看来,这不是一个故事,这更像一个随时发生的没有流血的事故。
许多人都愿意把自己包装成有个性的人,许多人的签名是“活成自己喜欢的样子”。但网红脸、网红食物、网红店就这么如雨后春笋般成长起来。
我们好像更了解别人,而不是了解自己,或者觉得变成你眼中的别人才是自己喜欢的样子。
了解时髦的东西或者名词,这会让我们的生活更有趣,话题更多样。但我很确定这绝不是生活的主旋律。
我们不必大谈文学,谈诗歌艺术戏剧,但“网红”只能以市井的眼光去看待,不应作为花大量时间去研究的文化内容。
高晓松在节目中曾经说如果可以穿越回去,他最喜欢去的是春秋时期,因为那时候百家齐鸣,知识分子们大放异彩。
网红、圈子这些东西我以为,目前也在斗芳争艳,但谁又能说不是瞬间的芬芳,这其中有谁能流芳千古。
想起了王小波的一句话“活在世上,不必什么都知道,只知道最好的就够了”。
究竟谁人才能成为国家的脊梁,谁人才是“全村的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