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起勇气,坐下去,就好了。
每一次我都会经历这样两三分钟的自我斗争,徘徊几趟之后,一屁股坐下去,深呼吸两次,就坦然了。
从塔客堡酒吧出来,迎着夏天凉爽的晚风走过解放路,转蔡锷路,来到洪山广场,然后走下蝴蝶大厦楼前的梯级,下到地下通道。
途中呼吸够了新鲜空气,嗓子和肺也都休息好了。在地下通道徘徊里一会,我在中间段的位置找了块稍微干净点的地面坐下。打开琴袋,掏出吉他抱在怀里,把琴袋拉链半开,摆在跟前,从口袋里摸出十来块零钱,揉皱了扔在里面。今天照旧,还是以许巍的《水妖》开场。
“这冬天充满阳光,
可我依然迷茫,
我听到你的歌声,
随风飘荡。”
在酒吧驻唱,一个小时二十块钱,每晚只安排两小时的吉他弹唱环节,刨去从学校来这儿的公交车钱,我每晚只能挣三十六块。在酒吧弹唱很不省心,经常有客人要求点歌。这阵子流行谢霆锋,于是总是有人要我来一首谢谢你的爱1999,或者因为爱所以爱,我一般都不搭理,说我不会。我当然不会,谢霆锋有那么多不错的粤语歌,但最烂最俗的就数这几首国语歌,这都什么品味。
酒吧经理对我总是得罪客人很是有意见,这里除我之外还有另一个驻唱的学生,比我帅又比我老实,于是我每周只有一三四这三天有工作。
那次为了省车钱步行回学校,路过洪山广场,我便发现了这个唱歌的好地方。广场西北的这条地下通道相对而言路人比较少,而且比其他几条通道要长一点,路面的杂音少了,弹琴唱歌的时候回响也很饱满,很适合自我陶醉。洪山广场上活动着的要么是游客,要么就是来散步的市民,所以他们经过的时候会比较悠闲,有的会停下听完一两首歌,或者要求和我合影,给钱的可能性挺大。当然如果纯粹是为了赚钱,我也许会选择南面那条通道,路人更多。不过那条通道竞争很激烈,每次都看到有两个吉他手分据两头。我第一次来这儿卖唱两个半小时就收了七十六块,于是往后从酒吧出来我都来这再继续唱一会。随便唱什么,一首歌翻来覆去练也行,乱唱也行,嘶吼骂脏话也行,没有经理管我,更不会有客人投诉。
十一点,曾倩下了晚班来陪我,她抱着外套,蹲在我身边不远处,安静的听着我撕心裂肺,什么都不说。她在蝴蝶大厦一层的肯德基做兼职,赚不了多少钱,看到鸡块鸡翅就想吐。看她在一旁呆着无聊,我便收拾了东西,牵着她去坐车回学校,得赶在女生宿舍关门前,我能翻墙,但是她笨手笨脚的,不具备这技能。
“今天有六十二块!”曾倩帮我把一块两块和硬币都数好,纸币整齐叠着放进我屁股兜里,硬币暂时先放在她口袋待会坐车用。“也不错耶,你唱了多久?”
“差不多两个小时?今天人少,有时候我一首歌从头到尾唱完都没有一个人来。”
“啊,那多浪费。”曾倩捧着我的左手,抚摸着起茧又再破皮然后被琴弦抹得黑乎乎的四根手指,我侧过头看她的眼睛,她很是心疼的模样。
“傻瓜,那有什么浪费的,纯当练习嘛。没人听,就再唱一遍。没人的时候,正好唱自己新写的歌,还可以反复改。你饿不饿?我们吃个夜宵?”
“我一点都不饿呢。你手疼么?今天一共都弹了四个小时了。”
“不疼。”我把手从她手中抽走,搂住她肩膀往前走着。食指和中指有点儿抽筋,她一碰我指尖,我便阵阵的刺痛钻心。
我知道我们还年轻,刚进入二十岁,将来的事情或许并不需要我们去设想。但是我不知道我在课堂上学的东西都有什么用,也不知道这三流大学会带给我什么,它除了给了我一位善良勤劳的女朋友,其他什么都没有。我组了个乐队,但是大家都没钱,买不起像样的琴和效果器。我不希望我和父母亲一样在工厂埋头做一辈子,我也不想像其他人那样每天泡在网吧打游戏,我想更早去思考我的未来。我把困惑写在歌里,我把迷茫嘶吼出来,尽管无力,但是我还能做些什么呢。
礼拜二晚上,我照常在通道里坐下。下过雨,通道里萦绕着一股尿骚味,伴随着潮湿的空气,有点儿凉。还以为今天躲开了城管的巡逻时间,没想到还是碰到了那两个穿制服的。
“小鬼!别怪我没警告你,再看到你,我就砸了你的琴!赶快收了走!”走在前面那个高个黝黑的城管队员远远就朝我吼起来。
另外一个矮点的城管也没正眼看我,只对我摆摆手附和道:“快走快走!”
我慢慢的站起来,把琴收到琴袋里。其实这几个月来他俩已经碰到过我好几次了,都只是吓唬一下我,从来不会真的动我的琴。我慢慢的收拾,佯装走开,等他们走到通道另一头,在墙上挂着的执勤手册上签完名字,我又回到原地,坐下,打开琴袋。
“我是楚天都市报的记者,我能采访一下你吗?”我又唱完一首自己的歌,旁边站了许久的一位姑娘蹲下来和我说话。
“我就一学生,有什么好采访的。”我一如既往的不屑。
“说说你的心路历程啊,你为什么不上课沦落成这样?”
“去他妈的心路历程!”我声音稍微大了点,也不是真要吵架,“我哪沦落了,我就喜欢来这儿唱歌,又没有向你讨钱。我哪沦落了?”
姑娘丢下一句神经病,悻悻的走了。在武汉这个朋克根据地,我这样说话,已经算是非常温柔了。
唱完几首,眼前又站着一人,西装笔挺,双手插袋,好像已经站了一阵子了。
他拿出厚厚的钱包,掏出一张红艳的毛爷爷,半蹲下来,慢慢放在我琴袋里。
“谢谢。”碰上有钱人了,不错。
“小伙子,我能和你聊两句吗?”大叔有点儿谢顶,但是看上去并不老,估计工作压力比较大,难怪呆在这听我吼了这么久。
“没什么好聊的,谢谢。”
“你应该换一把稍微好点的琴,雅马哈或者奥威逊什么的。”
“你怎么不说换把泰勒换把马丁啊?有钱我还来这?”
“有钱你也会来这的。你会唱许巍的水妖吗?”
看在他给我一百块的份上,我把水妖又唱了一次,边唱边抬头偷瞄他,好像他眼里泛出点泪花。
他抬手看了一眼手表,对我说:“我想请你吃个饭,不过今天不行了,我约了个很重要的人。”
“不必了,谢谢。”我低头继续唱歌。“吃饭的钱我还是有的。”
“明天晚点我来找你,我得赶紧走了,迟到了。”
过了一小会,曾倩来了,看到有一张一百块,喜出望外。我和她说起这事情,曾倩说,大叔说得也对啊,我们也存了一点钱了,可以买一把好点的琴了,琴太差,伤手。
第二天上午,我们翘了两节课,跑到校门口取了钱,找到最近的琴行。我原本计划买一把雅马哈,但是看到奥威逊的葡萄孔电箱琴便抱着不肯放下了。可是那把琴要三千,根本不是我敢想象的。
最终,老板推荐我拿下了一把国产星辰牌的电箱琴,高仿奥威逊葡萄孔,夕阳红渐变,优惠完八百块,音质也还不错。
“等我有钱了,我就买一把正宗的。”我背着新琴,仍恋恋不舍的看着墙上那把一见钟情的奥威逊。
“这把也不错啊。我们以后一定会很有钱,吉他贝斯鼓电钢效果器都随便买!”曾倩天真的给我鼓着劲。“我们买个大房子,在家里弄一间排练房,摆满乐器!”
“会有这么一天的,我给你买一台三角钢琴,白色的,摆客厅中央。”
晚上我又在地下通道里坐下,感受新琴的魅力。果然比我之前一百多块的红棉吉他动听多了,手指感觉也轻松不少,只是因为上了新弦,得再磨合一下,声音会更好。
也许是因为琴声更动听了点,这晚收成不错,待到曾倩下班过来,琴袋里已经过七十块了,其中有两张二十,再唱一会估计有破百的可能。也不知道昨天那位大叔什么时候来,他说会要晚点,那我就多呆一会。
眼前突然矗立着三个人,我和曾倩都直直的看着他们。气场不太对,看那衣着发型还有大花臂,如果不是做乐队的,就是小混混。
其中一个矮矮的小鬼蹲下来拨我的琴弦:“唱得不错嘛,琴也很漂亮啊。”
“别碰我琴。”我把琴往怀里收了一收,瞪着他。
他们三人互相对望了一眼,突然其中一人伸手到我琴袋里抓了一把钱然后撒腿就跑。
“哟嚯!”
“别跑!”我还没来得及站起来。“给我滚回来!还我钱!”
“别跑!回来!”曾倩追出两步,我才扶着墙站了起来。他们已经没影了,通道里只留下我们呼喊的回声,有两个路人经过,呆在一边看着我们。
“你怎么这么怂!”曾倩怒视着我。
“我也没反应过来啊!”刚被抢了钱,我也满肚子委屈。
“你就算反应过来你也不敢追!辛辛苦苦挣那么点,就看着让人家抢走!”
“我当然会追,我的钱,我赚得容易吗!有本事他们再回来,我不追上去揍他们我不是人!”
“你说的,你记住!”曾倩拿过琴袋,“看看还剩多少。”
还好,就抓走了两张二十和一些一块,损失了一半。我们没再说话,我打算再唱半小时弥补一点收入,或许等到西装大叔来他会再给一张一百。
情绪不太好,于是我更加歇斯底里的唱着,汗珠浸湿了头皮,沿着额前的头发滴下来,流到眼眶里,盐分让眼睛刺疼。我闭上眼,唱得撕心裂肺摇头晃脑,直到曾倩大声叫我。
我睁开眼,看到那三个小混混又回来了,正站在我面前,挑衅的看着我,其中一个正玩着匕首。还是刚才抢钱那个人,他抄起我的琴袋就走。我把琴摆在地上,站起来扑了上去。
因为坐太久,我腿有些发麻,遭了一拳便摔倒在地上,雪片般的拳头落在我头上胸口和肚子上,我用手臂护住脑袋,他们便抬腿往我肚子和背上踹。曾倩过来想拉开他们,被一把推开摔在旁边地上,放声痛哭。
拳脚突然停下来了,我移开手臂睁开眼睛,以为他们打够了。通道顶上的灯带有些晃眼,或者是我有点晕眩,一个黑影从我头顶砸落下来,是我的吉他。
我突然间失去了意识,最后听到的是曾倩的尖叫声。
接下来的事情是这样的:城管队员看到监控赶了过来,小混混们才见势跑了,但是新买的琴已经砸碎在我身上变成了木头渣,琴颈捧在我怀中,弦划伤了脸,手臂上也有几道不知道是匕首还是琴弦划伤破的伤口,琴袋也在抢夺中撕烂了,硬币滚落一地。城管把满头鲜血的我送到医院,并且垫付了医药费。
这已经是十五年前的故事了。
我没有再去卖过唱,成天埋头在宿舍里上网,我和曾倩没多久也就分手了。毕业后我投身互联网的浪潮,摸爬滚打终于成为了行业的代表人物,也算小有成绩。我没有坚持我当年的音乐理想,但是我在北京东三环边的大房子里空出一间装修成了排练室,我把吉他贝斯鼓长笛电钢琴合成器都买齐了,还买了一台白色的施特劳斯放在客厅,琴师来调完音后我也没有再碰过。我在奥威逊停产之前买了最后一批次的经典葡萄孔电箱琴,一把原木色,一把夕阳红,买回来之后就在琴架上一直摆着,没弹过一次。我习惯了每天正装出门,我不坐公交不坐地铁,多近都开车,我的头发脱得厉害,三十来岁却仿佛已经过了四十。我娶了个娇生惯养的漂亮老婆,没多久又因为她实在是太大手大脚没有节制又懒惰又贪玩而分开了。这样倒是仿佛解脱了,该有的好像都有了,不该要的我不去想,但我突然觉得过得挺没有意思。那个陪你共患难的人,未必能熬到和你一起享福。那个摸着你的手怕你赚钱辛苦的人,未必不想去过一些平淡安稳的简单日子。
有位发小马上要全家移民,想最后和我聚一下。于是我赶回武汉,在机场租了车直接去市区赶夜宵。一个熟悉的转弯之后,经过了洪山广场。眼看时间充裕,我便把车停在路边,往回走到广场,然后钻进蝴蝶大厦门口的那个地下通道。
依旧是那样熟悉的潮湿和阴冷,夹杂着一些异味。在通道的正中间,有个长发小伙子在弹着琴轻轻哼着,旁边有个姑娘坐着玩手机。听见有人走过来,小伙子振奋了一点,开始大声唱着,应该是他自己写的歌,一把红棉的吉他,和弦配得不太精致。
我掏出钱包,摸出一张一百块,放在他面前的琴袋里的零钱上面,想了想,对他说:“面额大的还是先收起来放在口袋吧。”
“谢谢。”他停下弹唱,把那张一百和底下的一张五十收进了裤口袋。
我抬手看了一眼手表,时间还够,能听他多唱一首。
“小伙子。”我微笑着问他,“你会唱许巍的水妖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