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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向不太喜欢看视频,而更青睐文字的东西。在那个只有符号的黑白国度里,我可以任意采撷,它们总是带给我最多的感动与想象。
文字,是可以直抵心灵的存在。
忘了是谁说过:由正确的前提可以推导出正确的结论,而由一个错误前提,什么都可以推导出来。
而写作,就是一个由半真半假的前提,推出来无数个看似巧合却又必然的结论。
为什么要写作,因为文字就在那里。
-02-
我禁锢在脑海中的每个想法,都必须由笔尖释放出来。
王小波说:“所谓弱势群体,就是有些话没有说出来的人。”
因为有些话没有说出来,自己的正当诉求没有表达,所以被人们习惯性地忽略,问题也得不到重视,何谈解决。
如果只是想,只是在脑海中上演星球大战,哪怕已经做了无数次思想斗争,如果不说,不去表达出来,又有什么意义呢?把思想当作自己的秘密宝藏?
恕我直言,暗恋就是场马拉松式的自我感动。
思想如果不去表达,就等于不存在。
-03-
容许我套用改写一句话:“我偏爱写作的荒谬,胜过不写作的荒谬。”
写作嘛,本就是半真半假。太过真实,就完全是在复刻生活,了无生趣;过于夸张,又显得无厘头又荒谬,虚浮于表面。
唯有生活经历加上阅读经历,再加上一点点想象,才能酿造出口感上佳的酒。
三年级学写第一篇作文,是我人生第一次说谎话。
我还记得作文题目是《我的同桌》,结果我大半篇幅都在写我的老师,妥妥地偏题。
四年级老师让写日记,每天交一篇。那真是小时候的我最痛恨的一件苦差事。每天绞尽脑汁还是只能写从起床到睡觉的模板式的流水账。
从此对作文又敬又怕。
是的,这世界荒谬又残酷,可是在真实世界之外,我们完全可以打造一个独属于自己的精神世界啊。哪怕它更荒谬,也是你的,谁也无法侵占,谁也无法夺走。
因为写作的人,比不写作的人,多出了一个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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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想找同类,想找到一个共振频率相同的人。
阿信说他读书是纯粹喜欢脑筋在动的感觉,而我,是在书中找自己,找共鸣。
写作也一样,它是我的孩子,却又不完全像我。它的一部分基因来源于我,另外很大一部分却是混杂百态,是众多思想的结合体。
读书与写作,本就是双胞胎两姊妹。可有人偏偏叫嚣,要写作就不能读书。对于这类人,我只能说,除非你是天才,要么就是没写过真正东西的自大狂。
我有一套自己的价值体系了,我是一个人,有自己的观点。如果你恰好在某些方面和我有同感,我很高兴;如果没有,甚至是完全反对,我也尊重。
毕竟,参差多态乃是幸福的本源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