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就是一种没有矛盾的愉快状态—这种愉快不会让人遭受惩罚或感到内疚,这种愉快不会与你的任何价值冲突,也不会导致你的自我毁灭……。只有理性的人才有可能获得幸福,因为他只想实现理性目标,只追求理性价值,只有在理性行为中才能找到乐趣。
维持生命和追求幸福并不是两个独立的问题。把自己生命作为终极价值,把自己的幸福作为最高目标,这是同一成就的两个方面。
从存在主义哲学的角度说,追求理性目标的行动就是维持生命的行动;从心理学的角度说,这种行动的结果、酬劳及其伴随物是幸福的情感状态。正是通过体验幸福,人类才时时刻刻过着属于自已的生活。而且,当人体验那种“自身即目的”的纯粹幸福时,那种幸福让人想到“这种生活值得过一回”,用情感术语来说,他接受和肯定就是这个形而上的事实:生活自身即是目的。
以上文字节选自《自私的德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