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写作,好像是很小就开始了。
我是家里的老大,三个弟弟。父母都是搞专业技术工作的,每天上班忙,经常是:我们几姐弟睡觉了,他们还没回来;我们醒了起床,他们已经离开家了。有事交代都会留字条,我也学着用会的不多的字,写下要说的话,有时还用自创的符号代替不会写的字呢。
小学作文是我最喜欢的功课,我的作文会经常被老师当范文在全班朗读,我记得那时我会红着脸,低着的头挨着课桌,心里是窃喜的。被同学们笑称“书虫”的我,这时也会用骄傲的眼神回敬那些同学。
我爸爸也有意无意地对我进行训练,有时跟爸爸走在路上,他会突然问我,刚才走过去那个人穿什么衣服、脸型怎样、走路的样子……所以我跟爸爸一起走路,就比较注意身边的人、身边的景物。这大概就是最初形成的观察能力吧。
后来,迷上了看电影,上世纪七十年代初,看电影是小孩子最开心的娱乐,也是在文艺生活缺乏时期最好的精神大餐哦!对电影里的歌更是痴迷,我有一个手抄本记满了那个时期的电影歌曲,一边看电影一边记歌词,我的速记就是那时练就的,当然对写作的提高更是大有帮助的。
再后来,有了成长的烦恼,就开始写日记,日记本成了最好的闺蜜。开心不开心的心情;有趣的无聊的事情;自己的小计划大理想……都记在这本贴了‘王晓棠、王心刚、祝希娟……’剪贴照片的日记本上。
青春岁月,“为赋新词强说愁”,写了不少“豆腐块”,作为一个文学爱好者邮寄投稿,日子就在期盼中、憧憬中、惊喜中,还有失望中纠结。
接下来的三十年,生活在奔波中、奋斗中、忙碌中、疲惫中……,甚至麻木中度过。拿起的笔写下的字与文学距离像隔了一条银河广场,一句“天凉好个秋”,可以概括。
现在退休了,有闲了,生活的“厚积,现在可以“薄发”,再度写作,已不是当年“爬格子”的白纸黑字,与时俱进“码字”手机就可以搞定啦!
写作是人类表现无穷创作力的方法之一,我现在还有文学梦,不是年轻时的虚无,只是想把自己对生活的感悟真实写出来,以拓展生命的宽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