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用十三年写了一封绵长的情书

老林,祝你生日快乐。

想写你,但又不知道咋写你,总之文笔的拙劣都体现出来了。

从小我就梦想着挥舞着荧光棒,在演唱会现场和你一起嗨。

经过我多年的奋斗,我成功地实现了一半的梦想,

我终于有了可以挥舞的荧光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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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

演唱会还得再等等。

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你的呢。

哦,

忘了。

我当时一个小屁孩能知道啥呢。

就是记得当时姑姑买的光盘里有江南这首歌,挺好听的,对,就是单纯好听,我也说不出所以然,小伙人也可爱,眼睛小小的,还留着齐刘海。

后来知道了小伙叫林俊杰。

不知不觉就饭上了。

小学同学录上问我最喜欢的明星,当然是JJ Lin啊!

那时候曹操发行,就把买辣条的钱都省下来,买了曹操的海报。

就是这张放到现在像打了马赛克的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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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了初中,买了JJ陆。

买的第一张专辑,记不得多少钱了,反正省吃了好久才买到。

每次有同学来家里,都会打开VCD,手拿着遥控当话筒,一伙非主流年轻人经常鬼哭狼嚎地要把屋顶掀翻。

你和阿Sa的小酒窝更是成了男女对唱经典。

哼了十几年,我从来没在调上。

和金莎唱得《被风吹过的夏天》吹得我少女心都醒了,满世界的粉红色啊,就连空气都齁甜齁甜的。

还给你和金莎扯CP,认为你俩就是一对儿。

当时多单纯,多大度,二话不说就把自己的老公拱手让人,

现在就机智多了,林俊杰是我老公,不接受任何反驳。

买了MP3,兴奋地缠着姑姑给我下载歌,通通都是你的歌。

晚自习时,耳机线藏到校服里,死命把校服领立起,然后用手捂着偷听你的歌,

那时候耳机不是用来听歌的,是用来装逼的,感觉只要一戴上耳机,全世界我最酷。

大二的时候,知道你要来太原开演唱会,我特意下载了大麦的客户端,时刻关注抢票动态。

我还记得开始抢票的那天,我冒着被老师没收手机的风险在课上开着流量,眼睛死死盯着大麦的页面,严阵以待,无奈网速不给力啊,还是没抢到票。

瞬间我就觉得我和你又隔了一整个银河系。

于是乎,五十分钟的课,四十分钟在发呆,十分钟在叹气。

姑父问我,林俊杰的演唱会看去没

我说没,三百多的被抢光了,八百多的没钱买

姑父说,一看你就不是真心喜欢,他在你心中怎么就值三百块

姑父说得有理,可我是妥妥的脑残粉啊。

事后,我做了深刻的反思。

下次林老公再来太原,砸锅卖铁也要去,刀山火海也要去。

而且不知道什么时候,你就变成了我的考神,每次考试都要提前和你打招呼。

注意,是逢考必拜,并不是逢考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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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俊杰,我喜欢你。

我这辈子要至少三次去看你的演唱会。

第一次要一个人。

和JM们一起大声呼喊你的名字,还要大声告诉你,我是爱了你好多年的老婆,尽管你还不认识我。

第二次要和真正能陪我走一辈子的人。

我要把你安利给他,指着台上的你,跟他说,以后你就是他的楷模,一切行动听指挥,要努力赚钱带我看演唱会。

不高兴的时候要唱你的歌哄我。

难听不要紧,因为我也唱得很难听,

重要的是你的歌。

第三次要携家带口,我要跟我孩说,台上是你的林爸爸,我的林老公,你亲爹的情敌。妈老了,追星的重任由孩替我完成!

你在舞台上坚持了十四年,你说只要你有声音,你就会一直唱下去。

我希望你在舞台上的生命力是持久的,我喜欢看你在舞台上意气风发的样子,喜欢看你倾力高歌青筋暴起的样子。

我喜欢的样子你都有,你有的样子我都爱。

我能做的,就是在你发光闪亮的日子里狂热,在你冷静沉淀的日子里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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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俊杰,我喜欢你。

我要把你安利给我的家人,我的朋友。

尽力让你贯穿于我的生活。

这点,我还是做的蛮到位的。

人生格言变成我要嫁给林俊杰,每次看到林太的备注就感觉整个世界都在冒粉色的泡泡。

一开始,家里人是不理解的,说我神经病。

家里人净说实话。

不过,在我潜移默化下也习惯了我要嫁给林俊杰的伟大理想。

家人还开玩笑说,你这嫁得太远了,将来想去找你还得飞新加坡了。

   我咧开嘴大笑,没事,我林老公给你们报销机票。

是我想太多,

是我们全家都想太多。

但是当你的名字从家人口中说出的时候,就会有种奇妙的感觉。

就像最爱我的人和我最爱的人连接在了一起,我就是他们的凝结点。

恍惚有种是一家人的感觉。

或许开始是似有若无的几个字,

日子长了,就会磨叨的多了,闲聊时也会说起心爱的他,

当他出现在电视上时,奶奶也会说,哦,这就是林俊杰啊,

然后心里会想,这就是我孙女想嫁的人啊,

咦?这不就是我孙女婿么!

而我窃笑,日日灌的迷魂汤终于起作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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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俊杰,我喜欢你。

我要为你写好多好多文字。

你陪我走过的路,我都会记得。

或明或暗的情绪,字里行间都是你。

我希望有一天能捧着沉甸甸的日记站在你面前,笑嘻嘻和你说,请你观赏一个怀春少女的独白,

拿走,不谢!

谢谢你闯入我的世界,爱你的日子全都闪着光。

一切的起点都要记得,这样才能走更远,

而你,就是我的起点,

我想像你一样,把爱好发展成为自己的事业。

你的每首歌都有着你的特质,你的世界观,

细细听你的歌,再去反刍,就会发现里面也有着我的精神,我想要的世界。

那些你很冒险的梦,我陪你去疯。

36岁的老林,心还滚烫,还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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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俊杰,我喜欢你。

我要把你的名字呼喊千遍,直到嘶哑。

每一次的呼喊都是发自心底的喜欢。

在每一个平常的日子里,在每一个失眠游荡的夜,在每一个流泪的瞬间。

我带着你给我的信仰前进,更好地生活。

虽然我们之间很远很远,可是十三年的陪伴,你已经渗透了我生活的点点滴滴。

为你热泪盈眶,为你疯狂呐喊。

我希望因为我的喜欢而让你变得平凡。

走下舞台,逃离聚光灯,你还是DOTA目标5000分的林三岁,美人鱼第一句歌词总唱不清的林阿瓜。

我们爱你,更心疼你。

我也希望因为对你的喜欢而让我变得不平凡,

一直以追到你为我的终身目标而不断努力。

多想有一天能亲眼见到你,对你说,

别在舞台上脱衣服了!撩了那么多人又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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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幸运,喜欢了一个正确的爱豆,

你在灯光绚丽的舞台挥洒着汗水,

我在普通的街头形色匆匆,人头涌动。

上天还没有让我们相遇

我在想是让我有足够的时间去变好

去见更好的你

合上电脑,去担起原本的角色,找到现实与理想的支点。

我还是蓬头垢面在电脑前码字的我,

但又有点儿自以为是的不一样。

我和你,

总归是有点相通的——所有的不甘心都会变成一步一脚印的踏实,

爱他,是本性,是注定,是天然。

在各自的世界里用力地活,

得以挽留自己遇到的美好。

     我把我写了十三年的情书送给你,

所以。。。。。。。你能和我结婚么?

不能啊~~

那算了,我再接着写第十四年的情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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