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林,祝你生日快乐。
想写你,但又不知道咋写你,总之文笔的拙劣都体现出来了。
从小我就梦想着挥舞着荧光棒,在演唱会现场和你一起嗨。
经过我多年的奋斗,我成功地实现了一半的梦想,
我终于有了可以挥舞的荧光棒,
不好意思,
演唱会还得再等等。
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你的呢。
哦,
忘了。
我当时一个小屁孩能知道啥呢。
就是记得当时姑姑买的光盘里有江南这首歌,挺好听的,对,就是单纯好听,我也说不出所以然,小伙人也可爱,眼睛小小的,还留着齐刘海。
后来知道了小伙叫林俊杰。
不知不觉就饭上了。
小学同学录上问我最喜欢的明星,当然是JJ Lin啊!
那时候曹操发行,就把买辣条的钱都省下来,买了曹操的海报。
就是这张放到现在像打了马赛克的海报
上了初中,买了JJ陆。
买的第一张专辑,记不得多少钱了,反正省吃了好久才买到。
每次有同学来家里,都会打开VCD,手拿着遥控当话筒,一伙非主流年轻人经常鬼哭狼嚎地要把屋顶掀翻。
你和阿Sa的小酒窝更是成了男女对唱经典。
哼了十几年,我从来没在调上。
和金莎唱得《被风吹过的夏天》吹得我少女心都醒了,满世界的粉红色啊,就连空气都齁甜齁甜的。
还给你和金莎扯CP,认为你俩就是一对儿。
当时多单纯,多大度,二话不说就把自己的老公拱手让人,
现在就机智多了,林俊杰是我老公,不接受任何反驳。
买了MP3,兴奋地缠着姑姑给我下载歌,通通都是你的歌。
晚自习时,耳机线藏到校服里,死命把校服领立起,然后用手捂着偷听你的歌,
那时候耳机不是用来听歌的,是用来装逼的,感觉只要一戴上耳机,全世界我最酷。
大二的时候,知道你要来太原开演唱会,我特意下载了大麦的客户端,时刻关注抢票动态。
我还记得开始抢票的那天,我冒着被老师没收手机的风险在课上开着流量,眼睛死死盯着大麦的页面,严阵以待,无奈网速不给力啊,还是没抢到票。
瞬间我就觉得我和你又隔了一整个银河系。
于是乎,五十分钟的课,四十分钟在发呆,十分钟在叹气。
姑父问我,林俊杰的演唱会看去没
我说没,三百多的被抢光了,八百多的没钱买
姑父说,一看你就不是真心喜欢,他在你心中怎么就值三百块
姑父说得有理,可我是妥妥的脑残粉啊。
事后,我做了深刻的反思。
下次林老公再来太原,砸锅卖铁也要去,刀山火海也要去。
而且不知道什么时候,你就变成了我的考神,每次考试都要提前和你打招呼。
注意,是逢考必拜,并不是逢考必过。
林俊杰,我喜欢你。
我这辈子要至少三次去看你的演唱会。
第一次要一个人。
和JM们一起大声呼喊你的名字,还要大声告诉你,我是爱了你好多年的老婆,尽管你还不认识我。
第二次要和真正能陪我走一辈子的人。
我要把你安利给他,指着台上的你,跟他说,以后你就是他的楷模,一切行动听指挥,要努力赚钱带我看演唱会。
不高兴的时候要唱你的歌哄我。
难听不要紧,因为我也唱得很难听,
重要的是你的歌。
第三次要携家带口,我要跟我孩说,台上是你的林爸爸,我的林老公,你亲爹的情敌。妈老了,追星的重任由孩替我完成!
你在舞台上坚持了十四年,你说只要你有声音,你就会一直唱下去。
我希望你在舞台上的生命力是持久的,我喜欢看你在舞台上意气风发的样子,喜欢看你倾力高歌青筋暴起的样子。
我喜欢的样子你都有,你有的样子我都爱。
我能做的,就是在你发光闪亮的日子里狂热,在你冷静沉淀的日子里等待。
林俊杰,我喜欢你。
我要把你安利给我的家人,我的朋友。
尽力让你贯穿于我的生活。
这点,我还是做的蛮到位的。
人生格言变成我要嫁给林俊杰,每次看到林太的备注就感觉整个世界都在冒粉色的泡泡。
一开始,家里人是不理解的,说我神经病。
家里人净说实话。
不过,在我潜移默化下也习惯了我要嫁给林俊杰的伟大理想。
家人还开玩笑说,你这嫁得太远了,将来想去找你还得飞新加坡了。
我咧开嘴大笑,没事,我林老公给你们报销机票。
是我想太多,
是我们全家都想太多。
但是当你的名字从家人口中说出的时候,就会有种奇妙的感觉。
就像最爱我的人和我最爱的人连接在了一起,我就是他们的凝结点。
恍惚有种是一家人的感觉。
或许开始是似有若无的几个字,
日子长了,就会磨叨的多了,闲聊时也会说起心爱的他,
当他出现在电视上时,奶奶也会说,哦,这就是林俊杰啊,
然后心里会想,这就是我孙女想嫁的人啊,
咦?这不就是我孙女婿么!
而我窃笑,日日灌的迷魂汤终于起作用了。
林俊杰,我喜欢你。
我要为你写好多好多文字。
你陪我走过的路,我都会记得。
或明或暗的情绪,字里行间都是你。
我希望有一天能捧着沉甸甸的日记站在你面前,笑嘻嘻和你说,请你观赏一个怀春少女的独白,
拿走,不谢!
谢谢你闯入我的世界,爱你的日子全都闪着光。
一切的起点都要记得,这样才能走更远,
而你,就是我的起点,
我想像你一样,把爱好发展成为自己的事业。
你的每首歌都有着你的特质,你的世界观,
细细听你的歌,再去反刍,就会发现里面也有着我的精神,我想要的世界。
那些你很冒险的梦,我陪你去疯。
36岁的老林,心还滚烫,还在路上。
林俊杰,我喜欢你。
我要把你的名字呼喊千遍,直到嘶哑。
每一次的呼喊都是发自心底的喜欢。
在每一个平常的日子里,在每一个失眠游荡的夜,在每一个流泪的瞬间。
我带着你给我的信仰前进,更好地生活。
虽然我们之间很远很远,可是十三年的陪伴,你已经渗透了我生活的点点滴滴。
为你热泪盈眶,为你疯狂呐喊。
我希望因为我的喜欢而让你变得平凡。
走下舞台,逃离聚光灯,你还是DOTA目标5000分的林三岁,美人鱼第一句歌词总唱不清的林阿瓜。
我们爱你,更心疼你。
我也希望因为对你的喜欢而让我变得不平凡,
一直以追到你为我的终身目标而不断努力。
多想有一天能亲眼见到你,对你说,
别在舞台上脱衣服了!撩了那么多人又不负责!
很幸运,喜欢了一个正确的爱豆,
你在灯光绚丽的舞台挥洒着汗水,
我在普通的街头形色匆匆,人头涌动。
上天还没有让我们相遇
我在想是让我有足够的时间去变好
去见更好的你
合上电脑,去担起原本的角色,找到现实与理想的支点。
我还是蓬头垢面在电脑前码字的我,
但又有点儿自以为是的不一样。
我和你,
总归是有点相通的——所有的不甘心都会变成一步一脚印的踏实,
爱他,是本性,是注定,是天然。
在各自的世界里用力地活,
得以挽留自己遇到的美好。
我把我写了十三年的情书送给你,
所以。。。。。。。你能和我结婚么?
不能啊~~
那算了,我再接着写第十四年的情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