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聊天记录作为证据,微信聊天记录作为证据要符合“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仅提供打印件或截图是不行的,应保存好微信的原始载体以便可以随时翻阅出示,原始载体包括储存有电子数据的手机、计算机或者其他电子设备等。
微信聊天证据分为1.文字聊天记录,包括微信好友聊天、微信朋友圈发布的文字、发送的文本文件以及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文章等以文字形式存在的信息。2.图片聊天记录。包括在与微信好友聊天、发布微信朋友圈和微信公众号时转载、制作、拍摄的图片以及使用的各类表情。3.语音聊天记录。包括与微信好友聊天、发布的微信朋友圈和微信公众号文章中以语音形式存在的信息。4.视频聊天记录。包括与微信好友聊天过程中、发表微信朋友圈和微信公众号时,转载、制作、拍摄的视频。5.聊天发送链接记录。包括与微信好友聊天过程中、发表微信朋友圈和微信公众号时发送的网络链接。6.使用支付、转账、红包功能时产生的支付转账信息,这一微信证据类型主要在使用微信支付功能时产生。
固定微信聊天记录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 固定本人信息界面(证明你的微信确实是你的):证明本人持有微信聊天记录的合法性和本人身份的真实性。搜索并固定对方个人信息界面(证明对方的微信确实是他的):借助微信号不可更改的特点,结合个人信息界面中显示的手机号码、头像等信息固定对方当事人的真实身份。群聊天记录需要截取群信息界面及逐个截取有关人员的个人信息界面。
2. 固定聊天记录(证明你们的确说过那些话):据微信聊天记录在使用终端中只能删除不能添加的特点,比对双方各自微信客户端中完整聊天信息,以验证相关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含有音频的,提交与音频内容一致的文字文本。含有图片、文本的,提交图片、文本文件打印件,即把对话中的图片、表格等单独打印出来。
3. 微信语音、视频等内容须客观、真实、连贯;微信语音中记载的内容清晰、准确,双方就所谈论的问题均有明确表态;由于微信语音存在易改变、难识别等特性,以其单独作为证明依据,有时并不充分,故除微信语音外,还应充分提供其他证据佐证。
4. 有金钱往来,微信记录必须保存原始记录,仅有截屏会无法证明真实性,转账记录等要注意保留,不要随意删除。发生金钱往来时,第一要注意明确对方身份,第二要明确用途,备注时注明转账用途;第三要保留好记录。此外,还可以辅助电话录音、催款短信、借条等证据,形成相互补充印证的证据链条。
5.用其他设备(电脑、平板、备用手机)登录之后,使用微信软件自带的备份功能,把聊天记录备份到其他设备,核验、比对各部设备上的聊天记录一致后,按照第上述四种方式的要求保存全部设备。
6.去公证处给微信聊天记录做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