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通城市化建设与“三农”现代化建设通道,推动区域平衡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不管城市怎么发展,我国仍会有大量农民留在农村,农业基础地位仍需打牢夯实,这对保证国家粮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这就要求我国城镇化必须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城市工作必须同“三农”工作一起推动。要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针,推动城乡规划、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等一体化发展,增强城市对农村的反哺能力、带动能力,形成城乡发展一体化的新格局。”

       没有农民的城镇化就没有农业的现代化,反之亦然,没有农业的现代化就没有城镇化,城市工作必须同“三农”工作一起推动。城市化建设是实现“三农”现代化发展的重要途径,在城市化建设与发展过程中,需要不断更新“三农”管理与发展理念,重点解决农民收入低与农村面貌落后的问题,推动农业生产的稳定增长。如推动农民进城,虽然会占去城市就业岗位,但农民进城能够为城市建设带来大量劳动力,增加住房、交通、教育、医疗、公共设施等方面需求,从而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另一方面,进城的农民为城市建设提供服务和力量的同时,也在参与城市建设的过程中学习了丰富的知识与技能,掌握到更多的现代化技术,这部分农民在返回农村时,其在城市建设过程中学习到的知识和技能可以很大程度上促进“三农”现代化建设。

       城市化建设与“三农”现代化的实现有着直接的联系,我们在强调农民参与城市建设的同时,也要鼓励农民工返乡返乡参与“三农”现代化的建设与发展。只有打通城市化建设与“三农”现代化建设之间的通道,实现二者的相互促进,才能进一步推动区域平衡发展。为此我们应该重视:一是尊重城市发展规律。城市发展是农村人口向城市集聚、农业用地按相应规模转化为城市建设用地的过程,人口和用地要匹配,城市规模要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必须认识、尊重、顺应城市发展规律,端正城市发展指导思想,切实做好城市工作。二是提高城市发展的宜居性。要强化尊重自然、传承历史、绿色低碳等理念,要以自然为美,把好山好水好风光融入城市。要大力开展生态修复,让城市再现绿水青山。要控制城市开发强度,防止“摊大饼”式扩张,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和城市建设运营模式。三是提高各方推动城市发展的积极性。要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尊重市民对城市发展决策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特别是旧村改造、留用地开发等工作上,要鼓励企业和市民通过各种方式参与城市建设、管理,真正实现共治共管、共建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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