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阳货篇第十七(十八)

子曰:“恶紫之夺朱也,恶郑声之乱雅乐也,恶利口之覆邦家者。”

【译文】

孔子说:“憎恶紫色夺去红色的光彩和地位,憎恶郑国的乐曲淆乱典雅正统的乐曲,憎恶用巧言善辩颠覆国家的人。”

【摘抄】

常说红的发紫,紫色不如红色鲜亮中正,事物过犹不及,淫荡的乐曲会魅惑人心,没有原则的巧言善辩扰乱君主心智而导致国家败亡。孔子认为魅惑人心、扰乱心智的行为令人憎恶,败坏了民风和国家。

【感悟】

事物的本身并没有绝对的对与错,其结果取决于背后的人内心是否端正,恪守正道,其言行是否合于礼仪,遵道而行。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转载或内容合作请联系作者
【社区内容提示】社区部分内容疑似由AI辅助生成,浏览时请结合常识与多方信息审慎甄别。
平台声明:文章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由作者上传并发布,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简书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相关阅读更多精彩内容

友情链接更多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