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ST海航,证券代码:600221)于2022年3月5日发布一则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该则公告显示,案件所处于一审诉讼阶段,子公司深圳兴航融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兴航融投”)为被告。涉案金额:2,284,542,056.66元。
公告显示,上述案件尚未产生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故公司尚无法判断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的影响,最终实际影响需以法院生效判决或执行结果为准。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前期已按照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计提了预计负债,预计不会对 2021 年年度业绩预告产生重大影响。如法院裁定兴航融投承担相关担保责任,公司将及时启动追偿程序,要求被担保方承担相应损失。
涉及三起案件:1,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与兴航融投质押合同纠纷, 2,建信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与兴航融投质押合同纠纷 ,3,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与兴航融投质押合同纠纷。
在三个案件中,原告分别要求兴航融投承担质押责任,以依法拍卖、变卖兴航融投持有的渤海租赁263,591,433股、131,795,716股、131,795,717股(合计超5.2亿股)优先受偿,为航空集团的借款合同的主债务分别为1,155,201,835.41元、4.5亿元本金及利息71,690,268.75元、天津航空应支付的合伙份额转让价款606,449,952.50元。
此前*ST海航于2021年12月17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 0372021092 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于2021年12月7日决定对公司立案。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表示,根据相关司法解释,*ST海航(600221)的索赔条件为:1、于2021年1月29日(含当天)之前买入*ST海航,并在2021年1月30日及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2、于2021年12月17日(含当天)之前买入*ST海航,并在2021年12月18日及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可登路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建议股民在咨询专业律师的前提下积极参加股票索赔。据悉,*ST海航于2022年3月2日接受7家机构调研。其中投资公司4家,基金管理公司2家,证券公司1家,其中包括2020年新财富批零和社会服务业金牌分析师天风证券刘章明,基于此调研事件,我们发现最近5个交易日,该公司的主力资金流向呈现净买入872.88万元,在趋势维度上,股价均在10日线和20日线下方运行,市场做多意愿不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