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 第七十二章

[原文]

民不畏威,则大威至。

无狎其所居,无厌其所生。

夫唯不厌,是以不厌。

是以圣人自知不自见,自爱不自贵。

故去彼取此。

[译文]

    当人民不畏惧统治者的威压时,那么,可怕的祸乱就要到来了。不要逼迫人民不得安居,不要阻塞人民谋生的道路。只有不压迫人民,人民才不厌恶统治者。因此,有道的圣人不但有自知之明,而且也不自我表现;有自爱之心也不自显高贵。所以要舍弃后者(自见、自贵)而保持前者(自知、自爱)。

[超然解析]

     人贵在有自知之明。做事做人有分寸,知时务,晓进退。

    要自爱。自爱就是尊重自己,爱护自己的身体健康。自爱是为了不轻贱自己,为了保护自己真正的生命(就是灵魂和良心),为得是与道合一,追求真理。绝对不是自私、贪生怕死!千万不要本末倒置!

      与人交往,不要把事情做绝,也别说太绝的话。要重视对方的感觉。不要压迫对方的内心,也不要去讨厌谁。也就是不要有分别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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