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本课程开发之我见
笔者自知对新课程知之甚少,所以写心得体会前先查阅了一些资料,发现自己在理解上果真存在着偏差。例如,原以为校本课程就是学校教师自己编写的教材,然后教授给学生,以弥补国家、地方课程管理的的课程的不足。其实这种理解是很有片面性的。
以下是笔者学习到的内容:下文中的表格是有关校本课程开发与国家课程开发之间的区别,引用了台湾学者张嘉育所做的比较[1]。
从表格的比较中可以看出,典型的校本课程开发完全是自发、自主的课程开发,是出于学校内部需要(主要是教师和学生的需求),完全依靠自身条件和资源,师生共同参与、自我评价的课程开发活动。主要具有以下五个方面的特点:(1)自发、自愿;(2)自我控制;(3)回应内部需要;(4)利用自身资源;(5)内部评价。
下面笔者想就这些特点谈谈我在这一年的选修课的开设过程中的体会。
一、“校本课程开发”的前生后世
“校本课程开发”这个词在许多人听来,也许会认为是一个舶来品。但实际上是,自从教育工作产生以后,所有的教育执行者都曾经是课程的开发者。从古到今,都有执教者自编教材来传道授业解惑。远古的孔子将《诗经》《礼记》,《尚书》《春秋》《乐记》《易经》等当时社会上流传的诗歌、典范文献资料改编为教导学生的教材,可以称得上是伟大的课程开发者;上个世纪七十年代末恢复高考的非常时期,教师们在没有任何复习资料的情况下,自己编写复习资料、刻钢板、自己印刷,帮助那些被耽误了读书机会的年轻人重新回到了大学校园,为改革开放做出了巨大贡献,他们的功绩不亚于卫星上天。但虽然中国人世世代代都是这样做的,可惜的是中国人不会上升到理论,不善于将自己的经验用理论来阐释和包装。
“校本课程开发”这个概念是1973年由菲吕马克和麦克米伦两位学者提出的。他们的主张是强调教师是课程开发的主体。1966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表《关于教师地位的建议》中指出:“教育工作应被视为专门职业。这种职业是一种形态的公众服务,它需要教师的专业知识及特殊技能。而且,这些知识和技能需要经过持续的努力与研究才能获得并维持。”由此可见,教师这一职业是一种必须具备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的职业,而不是中国传统观念中的“孩子王”“臭老九”,饱受歧视的“教书匠”。
目前开展的新课程教育,确立了国家、地方、学校三级课程管理模式。学校在课程上有了部分的决策自主权。这意味着需要教师必须具备很强的专业精神和较高的专业技能。因为任何教育变革成败的关键都在于教师的专业精神和较高的专业技能。校本课程开发恰恰是提高教师专业精神和专业技能的最好途径。
校本课程开发的重点在于鼓励教师大力发挥教师的专业素养,顺应学生的能力和需要,根据学校的特殊条件,设计可以实际应用的课程。但对于这一点,真正工作在教育一线的教师并不能很明确地意识到这一点。他们更多是应学校的要求,很被动地去编制一些自己比较擅长的内容的“校本教材”,其科学性、逻辑性和严密性都未必经得起推敲。但这种做法还是让教师们有一种新鲜感。而这种做法在其他领域并不鲜见。因为在各行各业的岗位培训中,并不是都有现成的教科书或者教材的,需要培训者自编教材。所以展望未来,如果教师们通过新课程教育,大大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和专业技术,成为一代“术业有专攻”的专门人才,提高教师地位就不会再是一句空话了。
二、“校本课程开发”的界定
“校本课程开发”的定义是,在学校现场发生并展开,以国家及地方制订的课程纲要的基本精神为指导,依据学校自身的性质、特点、条件及可利用和开发的资源,由学校成员志愿、自主、独立或与校外团体或个人合作开展的旨在满足本校所有学生学习需求的一切形式的课程开发活动,是一个持续和动态的课程改进的过程。从这些界定的内容可以看出,校本课程的开发旨在充分发挥教育执行者的主观能动性,满足被教育者的学习需求。社会需要什么样的人才,教师就必须紧紧跟上,甚至于要赶到时代的前列,使自己的教育具有前瞻性。时代在飞速发展,一本教材教一辈子的时代一去不复返了。现在需要的是,教师要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不断加强自身的专业修养,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而且要广泛学习,真正做到一专多能,这样才能满足社会对教师素质的需求。
还有一点非常重要,即这项工作是一个持续的、动态的过程,并不能一蹴而就。换而言之,校本课程开发,重要的不是结果,而是在整个过程中教师的专业精神和学生的参与精神、合作精神能否得到极大的发挥。
而在学习之前,笔者对校本课程的认识仅限于完成教学任务,并不清楚这样做的目的和意义。
三、校本课程开发的范畴
校本课程开发活动必须是属于课程范畴的学校实践活动。如校园文化环境的设计、有特色的实践活动的开展等。课程开发可以引入校外由国家提供的课程开发项目,或引入他校开发的课程项目等;课程选择可在国家或地方所提供的课程项目清单中选择所要开设的课程项目,在不同版本、不同编著者的不同风格的教材中选择适合自身特点的教学材料及配套资料等。
四、校本课程开设的时间
微型课程开发,这种短期培训课程可能只是为期一两个月的,如给职业学校毕业班学生开设的职业指导课程,或针对某些学习困难学生的学习需求而开设的补救性课程等;长期的课程开发可以是一个从小学到高中直线递进或螺旋式上升的课程系列,或整个学校课程结构的调整;处于两者之间的往往是开发只需一个学期或一个学年就可以完成的一门具体的课程。 从各国的校本课程开发的实践来看,校本课程开发的时间有长有短,可长可短。
五、校本课程开发的主体
课程开发的全部活动要素,从计划的制订、内容的设计到相应评价体系的建立,都是以学校为基础,考虑到学校自身所确立的新的教育理念和育人目标,学校的性质、学校的优势和弱势,本校学生在某个或某些科目的学习上所存在的特殊的问题和特殊的学习需求,本校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及个别特点,学校所在的社区的特点及周边环境,学校已形成的校风和传统,等等。
它所具有的特点是:
1、校本课程开发不是对外部指令的服从和执行,它是学校主动的开发行为。
2、校本课程开发不是对中央课程的五条件的实施,它允许并鼓励学校在领会国家课程的基本精神的前提下,根据自身的条件和特点进行适当的调整、改编或整合,是一种校本化的课程实施。
3、在校本课程决策共同体中,虽然需要校外的专家、学者和相关教育行政人员的指导和帮助,但参与决策的主体成员仍然是学校内部的成员。在这里,学校是真正的课程开发主体,学校成员,特别是广大教师成了课程开发的主人。
4、考虑学校整体的教育目标和学生的整体的学习需求。校本课程开发所采取的方式可以是选择、引入,也可以改编、重组或新编。
5、以学校共同体的集体审议和决策为基础,绝不是某个人一时的心血来潮或思想上的偏执。校本课程开发的主体是个别教师。即开发项目的具体承担者可能是某个老师,但项目本身并不是以纯个人的意见或观点为依据的,它是以学校共同体的集体审议为基础的,或由个别老师提出但得到了共同体的认同和支持的。因此校本课程开发不能理解为单个教师孤立、随意、孤芳自赏地开发自己感兴趣的课程,也不能包括个别教师的孤立的课堂教学设计。
6、以满足学生的学习需求为宗旨。
不论是国家统一的核心课程,还是学校自主开发的课程,其根本的宗旨应该是一致的,即旨在满足学生的学习需求,促进学生的发展。但是,国家统一的核心课程是以学生的一般学习需求为基础的,难以估计每个学校的每个学生之间的差异。校本课程开发为发现学生之间的个体差异并采取相应的课程对策提供了可能和条件。
例如,在西方国家的许多学校,都设有“补救性课程”,这样的课程主要是针对那些学习成绩差或学习困难的儿童的特殊的学习需求而设计的。这样的课程的最好的开发主体当然是学校。
7、是一个持续、动态的过程。
校本课程开发是义无反顾地必须长期实践的一项工作。它现在只是重新回归到中小学教育工作者手中而已。它是一个有组织、有目的、有计划的行动过程。在这个行动过程中,学校通过不断地发现问题、反思问题和解决问题实现自我的不断完善和课程的不断改进。因此,校本课程开发是一个开发与研究相结合的过程,是一个不断改进的动态的发展过程。
8.自主、志愿的原则
最理想的校本课程开发应该是学校完全自发地开展的开发活动,这在现阶段很难达到。目前大部分的校本课程开发实际上是在上级行政的要求下、鼓励下甚至是压力下启动的。这说明,学校还要在这方面做好工作,让教师们完全自发地、自主地、志愿地进行课程开发的工作,因为这是一项长期存在的工作。就像以往的备课活动一样,是一项常规性的工作了。
只有具备了这种思想观念,才能使教师的教育思想、教育观念在理论上得到升华,才能保证校本课程真正得到落实,并形成学校自己的特色,从而达到使改革进一步深化发展的目标,而且这样也更利于学校整体课程质量的提高。
说到底,就是当学校和教师们真正感到拥有了自主权而不是跪拜于上级主管部门、教科书的权威之下以后,让每个学校每一位教师都行动起来。让他们真正明白,在这次的新课程教育中,国家就是要让学校和教师充分发挥教育的主人翁精神,以国家教育为己任,敢为天下先,充分发挥出前所未有创新精神,“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如果所有的学校和教师都行动起来了,就可以既提高学校自身的实力,还能真正为提高国家的综合国力添砖加瓦。这样的教育才能达到深化素质教育改革的目的。
参考资料:
[1](张嘉育《学校本位课程发展》台湾师大书苑有限公司1999年版,第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