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10岁的时候,我在奶奶家的小巷里捡到一只陶制的公鸡,三四厘米的大小,哨子形式的,一吹就响。小公鸡精致小巧,惟妙惟肖,它的好,简直世间罕有,至少在那个年纪我的眼里是这样的。
因为珍爱,因为害怕失去,我并不告诉别人我拥有这样一个小公鸡,包括姐姐和弟弟。每天,我都会把小公鸡放在身边。睡觉时,我把它塞进枕头下,白天,我把它装在外衣兜里。上课,吃饭,玩耍,只要想起,触手可及才觉得安心。
但还是有那样的一天,我把它弄丢了。不记得它是怎么没的,也不记得是什么时间没的,更不记得没了它以后自己是怎么过的,因为那一段,恰恰是我成长里的遗漏,记忆里的缺失。直到后来,我再也不记得我拥有过这样一只小公鸡。
然后,我长大了。17岁的生日,我收到一个音乐盒,透明的玻璃球,裹着一个小小的雪天世界。每当秋日私语的音乐响起,雪花就开始纷飞,一个穿着红裙子的小姑娘就倔强的跳舞。因为喜欢那份礼物,放在床头柜上怕摔了,放在抽屉又看不到,最后,我将它放在床上。每天睡觉之前都会看一看,然后抚弄几下,听着旋律入眠。
那时我有一个朋友叫阿梅。自打记事以来,她就在我身边。阿梅是个热情开朗的女孩,总有说不完的话。会滑冰,技术还不错。在我心血来潮想学滑冰的时候,她总是陪着我,她让我右手去扶围挡,然后牵着我的左手,一边和我说着笑,一边在冰场来来回回地走。
阿梅有一颗小虎牙,笑的时候总能露出来。我喜欢看她笑,觉得很是天真无邪。每次她一兴奋,说话就会加快,唾沫星子也会不时喷出来。我嫌弃她,又打趣她,说都怪小虎牙,才会让她关不拢嘴的。她便气急败坏的瞪着我,再也不肯张嘴了。
阿梅朋友很少,她自己总结原因说是因为她胖。可我并不这么认为,我打心底里觉得原因应该归罪于她贪吃。但我并没将这些告诉她,因为不想伤害她的自尊心。
阿梅喜欢来找我玩,基本隔一天来一次。并不是因为我们之间真有灵魂上的吸引,或者生活上的默契。而是,我总有一些奇奇怪怪的零食。那时我流行的是被我“暴殄天物”的蓝罐曲奇。“暴殄天物”是阿梅给我量身定做的评价。那时我的行为准则是:只按喜好论抉择,不以价值定去留。我不会因为估计出了某件东西的价值,而去给予那件东西等价的爱惜,自然包括曲奇。说出来汗颜,那时我并不知道曲奇价值的原因,是因为曲奇一直都是别人送的。对于不挣钱的未成年来说,确实有些浪费。不过,好在有阿梅。也好在,我虽然爱不上曲奇的甜腻,也迷不来曲奇的造型,但是对于蓝罐,我确确实实喜欢着。我会把我所有的宝贝都装在里面,发卡,头花,照片,邮票,零花钱等等。好在蓝罐还有这样的功能,才勉强着让我心安。
每次阿梅一来,我就打开蓝罐拿出曲奇给她,像是有了一种默契。有时候她也会不好意思,说两句不要不要,留着自己吃吧。但是我总是锲而不舍的引诱她,笑嘻嘻的说吃吧吃吧,不吃就要坏了哦,吃完我就有罐子装东西了。
阿梅一定是把我当朋友的,而我却分不出来有没有真的当阿梅是朋友。所以,一切就有了考验。所以,那倒霉的一天,来的毫无征兆。
阿梅很早就说过,要感受感受我的“席梦思”,其实就是木板床加多了两床棉絮。当我上了趟厕所,她终于爬到我床上,但是没有料到,她胖胖的身体会把我的音乐盒给挤下床去。当我回来时,玻璃球与底座已经彻底分离。雪天世界还在,小姑娘还在,但是再也跳不了舞,再也响不起秋日私语。
看着玻璃球孤单的躺在地板上,我的心也碎了。好希望是个梦,就像每次梦到自己高处坠下,摔得遍体鳞伤,醒来却是一切如初,毫发无损。
第一次,我对着阿梅发起脾气。第一次,我面对失去无能为力。
我让阿梅再也不要来我家了。阿梅不可思议的看着我,说至于吗?不就是个音乐盒吗?我赔你一个,一模一样的。我激动着,眼泪打转,说,一模一样?你能赔我一个已经陪了我263天的音乐盒吗?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越是看见阿梅轻描淡写,我越是怒不可遏。
阿梅走的时候脸色十分苍白,看我的眼神就像在看一个疯子。因为我已经抱着我的玻璃球在嚎啕大哭。
对于曲奇,我是慷慨的,因为并不爱。而音乐盒,却是命根般的存在。
没来由的,过去的那些记忆变得清晰与肯定。我突然想起了我的那只小公鸡,并且能够肯定自己拥有过,爱过,视它如命过。虽然依然记不起失去它之后的事情,但是失去的心痛,重叠起来,越发唤醒我的失落。如果它还在,我想,我一定会看看它,摸摸它,然后记住它。哪怕最后还是失去,至少,我还能按着它的样子去怀念。
对于念旧的人,我们学不来喜新厌旧,学不来朝三暮四,我们的每一样失去,都会是自己某部分的死去。就像小公鸡,也会变成死去记忆的方式。
不久后,我去四川念书,阿梅到广东打工,我们的友谊也就这样分离了。我们也象征性的通过几次信,也许只是想证明友情的不死亡。扯扯各自的城市,天气,家人,对于玻璃球,我们都有意回避,只字不提。其实那时早就有了电话,但是我们谁都没有提出来打电话。再后来,我们连信都不写了。再再后来,我们都想不起彼此。
21岁的时候,我毕业了。同学们遍布全国各地,联系的却寥寥无几。我工作了,一年一年,公司一家一家的换。同事建立成朋友,然后又变成陌生人。生活就像个化妆舞会,人人都戴着面具,分不清是敌是友。对于友谊,我渴望着,又害怕着,于是在小心翼翼的孤单落寞里越陷越深。我相信真挚的友谊是存在的,但是这些友谊最后也会淡漠在忙忙碌碌的挣扎里。每个人都在疲于奔命的应对生活,没有谁会去为朋友大发雷霆,刻骨铭心。
一次春节的时候,公司给员工发福利,其中有大米,花生油,蓝罐曲奇。看到曲奇,我愣了一愣,依然也是不吃的,但还是领了。因为第二天就放假,同事们都很兴奋,起哄要大总监H姐姐请唱K。H姐姐很豪气的同意了,几个同事怕我不肯去,一起来叫我,我迟疑不决。其中有个男同事很聪明,看我抱了盒蓝罐曲奇,以为我爱吃,就把他自己的那份送给我。别的同事看了也跟起风,一下子五六罐曲奇都塞给了我,他们说,这样就肯去了吧。我目瞪口呆的看着他们,第一次认为着,可能在男人的世界里,女孩都是小孩子。我说太多了,我拿着去唱K不方便。我并不是想拒绝那些蓝罐,尽管我并不吃,我只是想拒绝去唱K。男同事们说这还不好解决吗,我们帮你拿着,等你唱完了再打车拿回家。唔,我还是去了。拿人手短,吃人嘴软,我两样都占了。
那天回家的时候,是夜里两点钟,黑漆漆的街道,冷凄凄的心情,正是城市入眠的时候。车上的电台在唱《我的左手旁边是你的右手》,是超级女声比赛的一段重播,女孩唱着唱着就哽咽起来,因为她被淘汰,她得离开。女孩说,她舍不得和她一起从赛区走来的朋友,舍不得这一路的风雨同舟。那一刻,我抱着蓝罐的手,无法抑制的抖动。我想起阿梅,想起玻璃球,仿佛也想到那段小公鸡的记忆。我突然意识到,自己不吃曲奇为什么也要抱着那些蓝罐,因为,——阿梅。想和她说,回来吧,我又有了曲奇。回来吧,我不要玻璃球了。
出租车终于拐上海印桥,江风徐徐的吹来,渡轮远远的行在夜色中,灯火通明的桥上,一辆小汽车披着灯光孤单的跑过。人生中多少再见,最后变成永别。我抱着蓝罐,眼泪唰唰而落。阿梅,在我毕业的那一年,死于心肌梗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