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餐厅旁新开了个店面,小小的屋子里挤满各种摊位,足有七个。巡视良久,我在一家脆皮肉夹馍的摊前站定,老板一边招呼一边说要等一会儿。原来这肉夹馍的“馍”,不同于一般的白饼,需要在炉子里烤至两面焦黄,表皮涨裂,借以换来酥脆口感,也因此不能即吃即做。
“不要洋葱不要青椒,加点儿千张。”接过我的专属肉夹馍,忍不住称赞老板的细心,加料前总会和顾客确认,对于我这种要求颇多的人实在是一桩幸事。回忆起每次吃面,老板们总是习惯性小手一撮抓起一把葱花,再大手一挥均匀摊满,在动作结束后或端到餐桌时对上我痛惜的目光时,讪讪道:“哎呀习惯了,忘记你不要葱了。”徒留我一人开启吃面前的清扫行动,边挑捡边感慨老板出神入化的撒料手法。
其实脆皮的肉夹馍,我在家里也吃过。家乡地方小人口少,没有什么成气候的美食街,只在菜市场一角聚集了十余个摊子和店面,因其密集程度而忝列之中。买一个肉夹馍,拐进隔壁的自助小火锅,这一餐有荤有素,有菜汤有主食,颇为惬意,高居我的美食搭配榜首。
回家路上会经过一个十字路口,路极窄,紧邻居民楼,往前三百米就是一所小学,也是我的母校。别看现在路口冷冷清清,二十年前还十分红火。早上被豆腐脑、包子、油条、菜盒的香气包围,等到下午,修鞋的、配钥匙的便赶来干活了。
我和婧的约定,便是从那时候开始的。二年级,有两块钱的可支配早餐积金,盯上了单价1.3元的肉夹馍,说好每天6:40出门,无所谓到达时间早晚,也无所谓是否会遇到,去了就买,吃完就上学。
肉夹馍的摊主是个年轻男老板,只有一辆改装小餐车,不像隔壁豆腐脑老板那么阔气,搬来十几张桌子几十张凳子,占据了大块地方,让食客能安心坐着吃饭。不过,之后我来武汉,发现坐着吃饭对这里的人来说并不重要,他们可以站着吃,走着吃,骑着车吃,单手扶车把可以喝汤,双手暂离车把就能完成夹面、吃面等一系列动作。
因为没有位置,并且前方路上梧桐树掉毛严重,我们往往站在餐车旁吃。配着下饭的,是一个个从无到有的肉夹馍。从热气腾腾的电饭锅里捞出一小块肉,分量多少根据食客数量决定,两把黑乎乎的菜刀隔着肉块与案板亲密接触,在咚咚铛铛的撞击声中变成肉粒、肉丝、肉糜,时间紧迫,往往在肉丝状态时就停手,扔上一根青椒加入协奏曲,色彩也顿时鲜艳起来。再拿来一个白饼,用刀尖沿圈划出口,划少不方便放料,划多又容易漏出,三分之二处为宜,刀回案板,挑起一滩馅料塞进饼中,一定要饱饱地略溢出饼边,视觉上显多,最后舀来半勺卤汁,浓郁的酱色淋过肉馅,浸润饼胚,让人食指大动。
我的食指确实动了,有块儿青椒不甘寂寞,想跳出来看看外面的世界,第一站选择了我的手,我有些厌弃地将它弹开,落在地上看天空吧,比人流好看。
小时内向的我并不敢向老板提出任何要求,只有婧在的时候,她会帮我说,不要青椒。然而说了也不一定有用,案板上遗留的青椒片总会抓住一切机会偷偷溜进饼里,见缝插针,无所不在。后来也吃过几次青椒很少的肉夹馍,缺了那种脆生生的口感,竟然有些不适,从此便不再多提要求。印象最深的那天,肉夹馍已经涨到了1.7元。我依然站在餐车边啃馍,老板好像没有以前那么忙碌了,做完我的就一直没有人来,他转头问我,经常和你一起的那个小姑娘呢?我慌忙嚼了几口回答,“今天她没来。”
以后也不会来了。像是怕极了这样的问话,那是我最后一次去那里吃。
再之后的记忆也不清晰了,我的视线重新聚焦,面前那排高大的梧桐树,会掉人满头满身毛毛的梧桐树,被砍得光秃秃,只剩两人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