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的开始应该就是几天以前,当我拿着准备用来连接电褥子与墙上插座的插排走在回家路上的时候。无意中发现对面有说有笑的走来两男一女。你们一定要相信,当时的我完全无视了那个青春靓丽的少女,而眼睛直直的盯着那两个青年。你知道,从初中开始,类似事件便频频发生。走在街上,总会偶尔与年纪相仿的陌生同性进行一场火热的眼神交流。当然,作为一个原生态东北人,我深知这交流中所饱含的巨大信息量。无奈,为了大家继续在街上保持原轨迹行走。我基本每次都是一个照面便错过眼光或者不经意的撇过头去。其实偶尔会觉得自己有些丢人,会不会在这轮激烈的眼神对决中瞬间败下阵来被别人发现并耻笑呢?所以有些时候我会等两人错过一些距离以后向地上用力猛吐一口痰。这样好像就显得英勇一些,并且,貌似心理上也平衡一点。然而那天我突然想试试,可不可以我赢一把?我想,眼神交汇的过程中,把别人看的低下头去。无论是同性还是异性,都应该是很爽的感觉。所以我强迫自己固定好脖子,并且坚持眼睛直直的瞪着,尽量在拿出自己全部气势的同时,保持走路的姿势自然。越走越近,然而对面也有一个男的一直看着我。当距离很近我已经快要控制不住本能的想移开目光的时候。这男青年突然开口来了一句:“小叔!”我看了半天才想起来这男孩竟然是我的一个远房侄子。发现自己开始健忘是和初恋分手的那个夏天。记忆里那天的雨很大,大雨洗刷着城市的每条街道,路上的落叶被雨点无情的敲打着,踩着满地湿漉漉的叶子,总得格外小心滑倒。可是后来想想夏天不应该有满地的落叶,而且记忆无论怎么搜索却也只有淋雨的形象。却完全忘记了之后湿衣服是怎么处理的,或者衣服有没有湿。这让那段分手的记忆模模糊糊的好像不太真实。我记得我对那女孩说过,八年的点点滴滴,我永远不会忘记。可回想起来思绪却总是飘到一个小旅店的房间里。开了门就是一张床,和胶合板子做的墙之间只有一条可以勉强放下脚的距离。一男一女两个小孩子,捧着一个不小的绿色哈密瓜。坐在床上一边用勺子挖着吃瓜,一边哈哈大笑。然后在隔壁房间猛烈敲击胶合板墙的时候捂着嘴压抑笑声。但是有时候思绪再次进入那个房间的时候却看到抱着的哈密瓜不是绿色的,而是黄色的,而且并不是用勺子挖着吃,而是用刀切成了一条条。还有当瓜吃完之后女孩应该是哭了。可能是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吵架了。然后隔壁房间是因为吵架的声音和哭的声音太大并且此起彼伏才用力敲墙。还有我们坐跳楼机的时候,当时除了觉得心脏偷停了几秒之后就顺着食道跑到了嗓子眼再没别的记忆。可另一个版本是当我们升到最高的时候,我们的手是牵着的。在维多利亚港等船的时候我看着平静的海面,和海面上点点灯光和星光,我对那女孩说,我会永远陪着你,无论天涯海角,我爱你。并且后者感动的哭了。但是后来和当时在场的一个朋友聊起来他却说我们当时再吵架,我骂了很难听的话,人家才哭的。你看,记忆就是这样的不可信,总是夹杂着某个真实的片段,但是却充满了当事人的臆想。当我觉得大脑是真正的ps高手的时候,我想起分手以后我曾经有一段时间有写日记的习惯。于是便翻看起来,试图找到更多的真实片段。可是翻着翻着却看到一句话,“我没有来得及告诉你,八年的点点滴滴,我永远不会忘记。”原来这句话我是对自己说的,不过至少算是没有欺骗那个女孩了吧。于是分手两年后我又在日记添了一句,“如果有时光机器,我就回到十年前,找到那个穿着红色羽绒大衣,背着黑色书包,站在雪地里的女孩,告诉她,我从2014年回来,因为那时候我已经不爱你了。”
13年底酒吧开业的时候,曾一度认为人生开启了新的篇章。其实早在一年多以前认识了第二任女朋友,我就觉得自己的青春结束了。我开始研究一个家庭的男主人每天应该干什么,并且考虑一个成熟的男人拿烟的姿势应该是什么样的。然而当发现每天除了饭前要洗手,饭后要刷碗,并且需要在冷战时期抢先占领笔记本电脑这些事情。好像所谓生活,真的再无其他。直到一年多以后酒吧开业,我又忽然觉得,青春可能还没结束。可能和从小就叛逆有关系,要么就是许魏或者那些个半死不活的民谣歌手鼓动的,向往冒险的心让我觉得自己不应该连续几个月呆在同一个屋子里。女人总是喜欢安稳的日子。我认为我们有了思想上的分歧。后来她说,可能从最开始在一起的时候,思想就没同步过。我印象里,她是哭着说的,说我从没爱过她,说我对不起她,说她自己瞎了眼,撕心裂肺的那种。真心觉得她哭起来太丑了。后来我还是怀揣着热情和愧疚去了陌生的城市,我说我喜欢那些个陌生城市的陌生。酒吧的摊子一下压到了她的肩上。记忆里的片段总是杂乱无章,究竟哪件事先发生,哪件事是后来的,顺序总是很乱套。我回来的时候她好像变的更干练了,或者说憔悴了些。而且竟然还不长心的胖了。也可能我没走的时候她就胖了。她老觉得我受一些个矫情的文青熏染,也变矫情了。她没说,但我知道她是这么觉得的。所以我忍着没说“天涯海角太远了,我一个人永远也到不了,只有两颗心相伴才能去到”她觉得我是花心大萝卜。我对此不做公开解释。我明明记得刚在一起的时候她还老说我是爱无能呢。酒吧生意不好,关门大吉了。她说她想当一名教师,我曾经觉得这是个多么伟大的理想,并且总研究着怎么才能帮她达到。后来她又说想学纹眉毛,老师的事就不了了知了。或许我们早该结婚。早到我刚认识她的时候。曾经一度老想让她把长头发剪短点,你懂的,女人在床上像复读机一样重复一句话有多烦。“你压我头发了!”但是她从不采纳我的意见。并且讲述一头长发的来之不易。前两天看朋友圈发现她把头发剪了,我的朋友看了不太信,毕竟她ps技术是有目共睹的。但是我却想着,早点听话多好。朋友说我这时候有这个想法真小众。我知道这么说和骂我弱智差不多。不过我不在乎。我的脑袋里就想着,到底他妈的什么是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