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名媛碎尸案—谋杀罪略谈

香港名媛、谭仔米线创办人儿媳蔡天凤碎尸案,截止至今日(2月26日),警方已将存在重大作案嫌疑的蔡天凤前夫及其前夫的父母、哥哥拘捕。据报道,蔡天凤前夫邝某被拘捕时其想做船从水路潜逃,被警方提前埋伏抓获。

今天(2月26日),香港警方暂控死者65岁的前家公及31岁前大伯合共一项谋杀罪,并暂控63岁前家婆一项妨碍司法公正罪,案件将于明天(27日)在法院提堂。


因金钱纠纷生恨,前夫一家合谋杀人碎尸,炖煮人肉汤......这属于是把香港电影拍摄的恐怖故事搬到了现实,难以想象在如今法治社会竟会发生如此恶劣、令人毛骨悚然的恶性案件。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在科技信息技术如此发达的今天,任何犯罪分子妄想逃脱警方的追捕。而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最严厉的惩罚。

老话说,杀人偿命,天经地义。

那等待这群恶魔的,最严厉的惩罚会是死刑么?

答案是否定的。因为目前香港没有死刑,1993年4月香港立法局通过了废除死刑法案,自此以终身监禁作为最高刑罚,正式废除死刑。即便在1997年7月1日香港回归祖国后,废除死刑的政策保持不变。

如果被指控谋杀罪成立,将处以何种刑罚?

在香港,根据香港法例第212章《侵害人身罪条例》第二条“任何人被裁定犯谋杀罪,即须被终身监禁。但如法庭觉得被裁定犯谋杀罪的人在犯罪时不足18岁,则法庭对该人应判处终身监禁抑或较短刑期的监禁,具有酌情决定权”,即18岁或以上人士被裁定犯谋杀罪必须一律判处终身监禁。至于18岁以下人士,法庭可行使酌情权判处较短刑期。

被判处终身监禁后,还会被放出来吗?

如因被控谋杀罪的犯人被判终身监禁,并非一定会在监狱内度过余生。终身监禁的囚犯可向长期监禁刑罚复核委员会申请刑期复核以争取保释机会,委员会会就囚犯所犯罪行的性质、有多大悔意、再次犯罪的可能性等进行考虑。

而谋杀犯一般会服刑逾20年,才有机会获取保释。而在保释监管期内行差踏错,犯人将要重返监狱服余下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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