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佛家提倡犯错之后在佛前或大众之前发露忏悔,但是这是指犯错者本人主动披露,目的在于让犯错者本人面对错误,勇于改过,而不是提倡随意批判别人的错误。
面对别人错误,我们的目的是“改正”,而不是“公开”。古人说“抑恶扬善”,除了行为上之外,宣传上也是如此。几年前,媒体大肆宣传幼儿园门口刀砍幼儿事宜,最后导致有些人争相效仿,最后被国家禁止这类新闻的播报。也有不少犯错的人,被他人以道德绑架,公开揭露批判,断绝了他改错的退路,也扭曲了他的心理。如《弟子规》所讲:
扬人恶,即是恶,疾之深,祸且作。
没有必要地公开揭露别人的错误,对自己也会带来恶果。“以责任之心责己,以恕己之心恕人”,扪心自问,我们愿意被别人公开错误吗?
扬善于公堂,规过于私室。这正是古人“为善去恶”的格物功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