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是一手好牌,
明明每个人看起来都是光鲜无比,资源无限
但是合作起来就一定能把资源变现吗?
股权纠纷防范律师为您支招。
案例:
A为银行行长,B为证券公司负责人,C是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在私募基金大潮下,三个人拟出资成立基金公司,ABC计划各出资100万元,A为公司法定代表人。请问如何设计公司股权和股份?
委托人A
针对A的咨询,设计问题如下:
?成立的公司谁负责经营?
:请人经营。
?请什么人来具体经营?
:没有想好,准备成立公司已经拖延了一年时间了。
?创业初期谁来具体负责?
:……
?为什么要按照这个比例来投入资金?
:……
?你们作为股东,从公司拿工资不拿?
:……
根据A的回答,向A提出我的建议:
根据我们的经验,你们的公司是不好运作的,因为市场上,专职的这样的公司都做的不是太好,你们兼职更不可能干好。
如果你们真的想创业,把上面的问题想好,六个月之后做出来决定。
如果你们股东3个中间,有人专职来做,建议是要拿工资,拿奖金的。
至于股份比例和股权分配,个人建议,公司在创业初期,有一个人占大股说了算。这样,如果赚钱了,大股东多赚,如果赔钱了,大股东多赔。
委托人接受建议,成立的公司,一年后,公司因为经营证券牌照没有审批下来,要关门了。因为接受了我们的建议,A作为大股东,在公司赔钱的情况下,没有落太多的埋怨,3个人友谊的小船没有翻。
以上案例带给我们的经验和教训:
一,兼职创业难。
二,资源太虚,不要迷信资源。
三,企业有大股东,矛盾少点。即使项目失败,委托人不埋怨。